近日,安徽銀保監局籌備組皖銀保監籌〔2018〕12號文件作出處罰決定,對北京聯合保險經紀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及相關責任人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文件顯示,北京聯合保險經紀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存在虛列費用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條、第一百三十二條的規定。依據該法第一百七十條,決定對該分公司罰款12萬元。
同時,該分公司時任主要負責人鄧全君全面負責公司經營管理工作,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條,決定對鄧全君警告并罰款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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