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出臺《關于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加強農村留守兒童合法權益保護的意見》,圍繞完善農村留守兒童救助保護機制、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加大關愛保護力度等要求,確保兒童利益最大化原則,強化兒童權益優先保護司法理念,加強隱私保護,避免二次傷害。
意見要求全省法院對留守兒童案件中涉嫌刑事犯罪的,要及時告知受侵害方提起刑事自訴或請求公安機關處罰;對侵害農村留守兒童合法權益的案件,主動為其提供法律援助;要建立留守兒童案件立、審、執有效銜接的“綠色通道”,實行留守兒童案件立案法官引導訴訟責任制。
根據意見,全省法院要積極探索適合留守兒童心理、生理特點的審判方式,把審判工作向前延伸,完善法庭教育制度,將教育貫穿于庭前、庭中、庭后;要依法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對因自身權利受到侵害起訴的留守兒童,經濟確有困難的,依法緩交、減交或免交訴訟費,并以司法建議的形式反饋給民政部門;要依法加大調解工作力度,聯動留守兒童所在村委會(居委會)、學校等組織,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因素,及時化解矛盾糾紛。(記者汪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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