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大病籌款平臺水滴籌近日再陷輿論漩渦。
水滴籌被媒體曝光指派“籌款顧問”在醫院“掃樓”引導患者發起眾籌,且眾籌內容審核不嚴,存在夸大。讓不少中國網民大呼“寒心”,更有網民直言不再信任互聯網大病眾籌平臺。
在水滴籌兩次聲明后,公司創始人兼CEO沈鵬日前公開表示,“再管不好,愿把水滴籌交給相關公益組織”。
左手慈善、右手生意的互聯網公益平臺該何去何從;大病眾籌平臺,“盈利”與“向善”如何才能不矛盾等問題,再一次擺在中國民眾面前。
中國國家醫療保障局的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底,全國因病致貧貧困人口約514萬人。在尚不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下,互聯網助力一批類似水滴籌、輕松籌的商業大病眾籌平臺崛起,為遭受疾病打擊的低收入家庭帶去希望。
但實際上,這些大病眾籌平臺本質上還是商業公司,如想持續正常運轉必須要實現盈利。用業內人士的話說,水滴籌之類的平臺并非在做慈善,只是為求助者提供了籌款工具。沈鵬也在公開信中表達了類似觀點,“水滴籌的核心本質是一個免費的互聯網個人大病求助工具”。
據沈鵬介紹,水滴籌大病籌款不收取任何手續費,籌款所得資金全部歸籌款人,只能依靠其他盈利途徑才能保證公司整體健康運營下去,水滴公司目前仍處于虧損狀態。
不止水滴籌,在渡過融資競爭、野蠻生長期后,整個大病眾籌平臺行業也都急于商業變現。
在北京大學法學院非營利組織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錦萍看來,公益與商業從不是水火不容的。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孟加拉國經濟學家穆罕默德·尤努斯也提倡用商業的方式做慈善。
實際上,在中國的一項調查顯示,有超過7成的受訪民眾也支持公益組織在適當、合規的進行盈利,進而保持組織健康運營。商業是公益慈善的助推器,大病眾籌平臺所帶來的幫助是切實可見的。如何平衡公益組織的“慈善”和“盈利”是道待解的難題。
“法律上的公益組織與商業組織是涇渭分明的,所有將兩者混淆或混合的做法最終只能使該組織首先適用商業組織的法律地位。”金錦萍表示,商業組織從善是自由選擇,而公益組織從商卻被法律納入嚴格規制,其理由不言而喻:需名實相符、權利義務對等。
金錦萍認為,個人求助網絡平臺未來大致會有兩條發展路徑。
其一,作為營利組織的一個業務板塊運營。但需要滿足部分標準,比如:募集資金需要進行托管,并與其他資金分別管理;明確向公眾公開平臺的行政成本及來源;如企業上市,這一板塊不屬于上市資產范圍;激勵機制參照非營利組織激勵機制設置等。
其二,設立專門的非營利組織運行,例如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形式,確保組織屬性不以營利為目的。但在沒有國家財政支持和其他收入來源的狀況下,為維持其生存發展,允許從所募集的款項中提取一定比例手續費,但應公之于眾。 (杜佳卉 王慶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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