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網站近日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湛銀罰〔2019〕3、4號)顯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分行(以下簡稱“建設銀行湛江市分行”,“建設銀行”,601939.SH)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中國人民銀行湛江市中心支行依法對其罰款30.6萬元,并對該行主要負責人罰款2.5萬元。
經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發現,建設銀行湛江市分行成立于1989年11月11日,石仁蒼為負責人。
以下為原文:
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
|
序號 |
企業名稱 |
行政處罰 決定書 文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行政處罰 內容 |
作出行政 處罰決定 機關名稱 |
作出行政處 罰決定日期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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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分行 |
湛銀罰〔2019〕3號 |
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 |
對單位處以人民幣30.6萬元罰款。 |
中國人民銀行湛江市中心支行 |
2019年12月31日 |
|
|
2 |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分行主要負責人 |
湛銀罰〔2019〕4號 |
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 |
對該單位主要負責人處以人民幣2.5萬元罰款。 |
中國人民銀行湛江市中心支行 |
2019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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