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廣州電近期,在數十名違法官員被刑事處理、鋃鐺入獄之后,廣東省委向中央第八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的通報中,公布了對茂名領導干部系列違紀違法案件中涉嫌行賄買官人員159人的組織處理結果:降職8人,免職63人,調整崗位71人,提前退休1人,誡勉談話16人。(8月18日,鳳凰網)
涉案者中有些基層干部的“從眾”令人感喟。信宜有個鎮長是中國農業大學畢業生,努力工作卓有成效,每次開干部大會都受表揚,但多年沒有提拔。為了升任鎮黨委書記,他抵押貸款5萬元,湊了20萬元行賄,此后很快被提拔,卻也因此受到處理。
這看起來似乎很是可笑,現代社會貸款購買東西已成了一種趨勢,貸款購房買車,甚至購買家電數碼產品,可貸款買官還是頭次聽說,真不知這位年輕的干部究竟是怎樣想的。
“買官賣官”是以錢買權和以權賣錢的赤裸裸的權力與利益的交換關系。其自古有只,社會危害極大,嚴重擾亂了國家正常的運轉秩序。
顯然,“買官賣官”的危害甚大,官員“買官賣官”不僅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更打擊了符合條件卻沒有被提拔人員的積極性。給錢買來的官員在某個崗位上,這個崗位就處在權利行使的危險狀態,甚至還會牽連出一系列的背后利益鏈接。
可以看出,這名基層的干部為了得到升遷竟然貸款“買官”,這切不可僅僅當做一個笑話來看,這背后所凸顯的,更是一些地方官員職能和職責認識未到位,更多的折射的是地方執政政策缺乏連續性、一些地方官員在執政思維上的存在謬區。
因此,筆者認為,在深入開展群眾路線之際,廣大為官者還需摸著執政良心做事,切不可越雷池半步,否則只能是后悔莫遲。(劉洛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