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3日,被告人高玉倫、王大民、李海偉(從右至左)在宣判現場。新華社發
2014年9月2日4時40分許,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延壽縣看守所3名在押人員殺死一名民警后“越獄”外逃。哈爾濱市公安局1.5萬名警力全力搜捕,脫逃人員李海偉、王大民、高玉倫分別于2014年9月3日、4日和11日被抓獲歸案。
昨天上午,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高玉倫、王大民、李海偉暴動越獄、故意殺人、故意傷害、故意毀壞財物、盜竊一案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高玉倫、王大民被判處死刑,被告人李海偉被判處無期徒刑。高玉倫服判,王大民、李海偉提出上訴。
案情
三名在押人員殺警脫逃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3年2月17日,被告人王大民指使他人對被害人王某家進行打、砸、恐嚇,致一人輕傷、二人輕微傷。后王大民潛逃期間,實施盜竊犯罪6起,盜竊物品共價值人民幣157239元。2013年12月6日,被告人高玉倫在黑龍江省延壽縣延河鎮萬寶村北安屯村,因瑣事持尖刀將被害人李某某殺害。2014年3月2日,被告人李海偉因懷疑前妻張某與被害人崔某某存在兩性關系,持菜刀砍崔某某數刀,致崔某某重傷。
被告人高玉倫、王大民、李海偉因上述犯罪,先后被羈押于黑龍江省延壽縣看守所101監室。高玉倫、王大民因面臨重刑,遂預謀將看守所值班民警制服后越獄,并準備了作案工具,還糾集李海偉參與。
2014年9月2日4時30分許,值班民警段寶仁將高玉倫從101監室提至看守所值班室內。王大民、李海偉趁機逃出監室至值班室外伺機作案。高玉倫先用胳膊勒住段寶仁的頸部,王大民、李海偉見狀沖進值班室內共同將段寶仁按倒,因段寶仁反抗,王大民、李海偉用拳頭多次擊打段頭面部,高玉倫、王大民用毛巾用力堵壓段寶仁嘴部,致段寶仁機械性窒息死亡。
高玉倫、王大民、李海偉按事先計劃,在民警衣柜內找出警服換上后逃出看守所。
3日晚,李海偉被民警擒獲。4日零時50分許,王大民被擒獲。11日17時左右,脫逃的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高玉倫被抓獲。
判決
三人共犯暴動越獄罪
法院認為,被告人高玉倫、王大民、李海偉在被依法關押期間,有組織、有預謀地采取殺害監管人員的方式,脫離監管場所,其行為構成暴動越獄罪。
高玉倫故意非法剝奪被害人李某某生命,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王大民指使同伙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糾集多人故意毀壞他人財物,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盜竊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盜竊罪。李海偉致崔某某重傷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暴動越獄犯罪系共同犯罪,高玉倫、王大民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系首要分子,李海偉系積極參與者。故意傷害犯罪、故意毀壞財物犯罪亦系共同犯罪,王大民系主犯。王大民系累犯,應當從重處罰。王大民在盜竊犯罪中,所盜物品均已被追繳,可以從輕處罰。李海偉在故意殺人犯罪中,系犯罪未遂,可以從輕處罰。三被告人均犯數罪,均應數罪并罰。
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高玉倫犯暴動越獄罪、故意殺人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王大民犯暴動越獄罪、盜竊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被告人李海偉犯暴動越獄罪、故意殺人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一審宣判后,被告人高玉倫服判,不上訴。被告人王大民、李海偉提出上訴。據新華社電
>>回顧
每人15萬元警方懸賞追捕
2014年9月2日4時40分許,延壽縣看守所3名在押犯罪嫌疑人殺害一名管教民警后脫逃。3名犯罪嫌疑人高玉倫、王大民、李海偉,均為延壽縣人。其中,高玉倫系故意殺人被判死刑待復核,其他兩人均身負重罪指控尚未判決。事件發生后,3人被公安部列為A級逃犯,懸賞金額為每人15萬元。哈爾濱市公安局1.5萬名警力全警參戰,并出動警用直升機。9月3日晚和4日凌晨,李海偉和王大民在延壽縣相繼被擒。
最后一名嫌犯、年齡最大的高玉倫卻始終在逃。哈爾濱軍警民合圍,對高玉倫晝夜進行地毯式搜捕。但延壽縣林木茂盛,連綿上百平方公里,且山里的玉米、土豆等農作物均已成熟,讓搜捕人員難尋高玉倫蹤跡,數次圍捕均撲空。
9月11日17時許,在高玉倫逃亡的第十天,警方終于在延壽縣青川鄉合福村西王家屯高玉倫一親屬家,將饑餓難耐、前來討食的高玉倫抓獲。
(鐘欣)
更多精彩資訊>>>
猜你喜歡
廣東省推出第二批5項青年民
德國物價創近三十年新高 通
網聯平臺:春節假期前5天處
個人養老金制度加速崛起 金
安徽省新增上市公司數創歷史
爭產大戲頻頻上演,財富傳承
北京科銳子公司榮獲2022年度
女車主通過"團團車行"賣車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