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地方假貨太多,導致一些消費者對該地商品產生排斥,于是——
據新華社電 就在“雙十一”之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互聯網領域侵權假冒行為治理的意見》,將網上銷售假劣商品、網絡侵權盜版列為重點打擊對象。
互聯網在帶來豐富和便捷的同時,也因侵權假冒大量發生而讓人頭疼。在“互聯網+”時代,怎樣才能讓“李逵”打敗“李鬼”,營造一個開放、規范、誠信、安全的網絡交易環境?
售假者發明“異地上線”
“十二五”期間,我國網絡零售交易額規模達到27898億元,同比增長2.6倍,超過美國成為全球最大的網絡零售市場。而國家工商總局抽查結果顯示,2014年的網購正品率只有58.7%,網絡消費成為消費侵權案件多發領域。
某些地方假貨太多,導致一些消費者對那里的商品產生排斥。有些網購者一看鞋來自福建莆田就不買,于是售假者又發明了“異地上線”——將貨物先從莆田寄到異地,再從這些地方寄到客戶手中;而消費者能查詢到的快遞單號跟蹤則是從異地開始的,而不是從莆田發出的。這意味著,消費者網購時,無論發貨地點顯示是哪里,他買的都可能是莆田的假鞋。
在莆田安福市場,記者詢問多家攤點,除郵政攤點明確表示不做外,其他大型物流公司攤點幾乎都能幫助賣家異地上線,境外等一些地區還能走順豐快遞。一位業務員介紹,在美國上線要套單,可以在順豐、聯邦快遞兩家中選一家,需要一個禮拜到12天,價錢36元。
假“李逵”也使兩把板斧,左手是假貨,右手則是侵權。
據北京市海淀區法官曹麗萍介紹,自2009年以來,海淀法院網絡知識產權案件每年以30%左右的速度增長。今年5月1日起施行立案登記制后,增幅達到近70%,前十個月已受理各類知識產權案件超6000件。
重點整治食品藥品等領域
對于網絡假冒侵權這一“毒瘤”,打擊從未停止。
全國打擊侵權假冒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柴海濤介紹,農資、食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電器電子產品、汽車配件、裝飾裝修材料等領域,成為打擊整治的重點。
記者了解到,在監管方式上,除了線上線下治理相結合,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移動互聯網等新信息技術已引入互聯網打假;域名屬地化、IP地址精細化管理和網站備案管理,推行網絡實名制,推廣使用電子標簽等新措施,已全面展開。
商務部、工信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藥監總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等部門紛紛加大對網絡假貨侵權的打擊力度,今年上半年被處置的違法違規網站達172個。
將建立侵權假冒“黑名單”
“網絡打假難,在于很多時候你不知道你的對手是誰、在哪里。網店即使實名登記也未必是真名,填寫的地址也可能虛假,讓工商部門無從查起。”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分析師方盈芝表示。
上海市商業經濟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齊曉齋認為,消費者應提高自己的保護意識,不能知假買假,為虎作倀;相關部門和企業也應給予消費者更多產品辨偽的宣傳。
浙江杭州市質監局局長邵新華建議,盡快擴大電商平臺和執法部門打假合作,推動主要電商平臺建立信息通報制度,實現電子商務投訴舉報、違法案件相關數據的互通及執法協作。
“針對利用微信、微博售假等新問題,需推進信用體系建設,發布失信企業‘黑名單’。”柴海濤說,去年以來,商務部推動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正著手建立全國侵權假冒“黑名單”數據庫,將適時向社會公眾提供查詢服務。
網絡維權七招秘訣
據新華社電 “雙十一”剛剛過去,您網購的商品是否遭遇假貨?面對日益開放的互聯網環境,如何最大限度避免侵權行為發生?權利被侵害后,怎樣才能更好地維護自身利益?法律專家教您幾招“秘訣”。
秘訣
1
網上買到假貨,起訴誰更方便?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邵普: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平臺購買商品遭遇假貨,既可以向銷售者索賠,也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索賠,還可以要求兩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實踐中,為維權方便,消費者一般選擇起訴網絡交易平臺。
值得注意的是,網絡銷售平臺做被告是有條件的,在以下三種情形下消費者可起訴網絡交易平臺:一是網絡交易平臺不能提供銷售者;二是雖能提供信息,但網絡交易平臺對消費者作出更有利的承諾;三是明知或者應知銷售者利用平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且未采取必要措施,則消費者可要求二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除上述三種情形之外,消費者只能要求銷售者承擔賠償責任。
秘訣
2
網購遇到假貨,去哪兒起訴更方便?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法官蘇航:民事訴訟法有“原告就被告”原則,即如果買到假貨,消費者要在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訴。然而根據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網購產品遇到假貨,消費者一般可以在住所地法院起訴。也就是說,消費者可以“不出家門”就讓違法者遭到制裁。
秘訣
3
“一經拍得,概不退貨”規定是否有效?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長杜衛紅:在網絡購物中,格式條款比較常見。比如“一經售出,非質量問題不得退換”“一經拍得,不退不換”等。此類格式條款,一般應為無效,因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消費者享有7天無理由退貨的權利,上述條款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秘訣 4
遭遇“買家已付款,賣家不發貨”怎么辦?
邵普:消費者下單購買商品,并已支付貨款,商家卻稱未對消費者訂單進行確認,合同尚未成立,消費者無權要求發貨。遇到這種情況,法院要根據個案詳情綜合判定。比如,消費者在下單時,商家提供的選項里對產品的型號、顏色、大小、數量、性能等細節均有明確規定。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下單請求和支付貨款的行為經過系統確認有效,則合同確立,賣家需履行提供商品義務。
秘訣 5
網購商品與商家宣傳不一致怎么辦?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范術偉:網購中,商家是否存在虛假宣傳,總的判斷原則是,若商家故意告知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買方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為欺詐行為。若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則消費者有權要求退貨退款和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3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賠償。
秘訣
6
怎樣維權才能耗時少、成本低?
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王軍:由于消費者通過網絡購買的多是食品、服裝、日用品等價值不是太高的商品,發生爭議時,如何維權才能耗時較少、成本較低成為困擾消費者的一大難題。當前,國內一些大型網購平臺正在逐步建立第三方爭議調解機制,即邀請知名法律專家、電子商務專家擔任調解員,協調買賣雙方通過解決爭端,消費者可以根據自身情況,申請該項服務。
秘訣
7
著作權人如何降低被侵權可能性?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法官曹麗萍:實踐中,影視作品、圖書出版物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就“被上網”的案件糾紛較多。近年來,一些知名視頻播放網站和數字圖書館,每年雖然會花費大量經費用于購買正版影視作品和出版物,但此類侵權糾紛數量仍然居高不下。著作權人想降低被侵害的可能性,可以在作品上市前,第一時間向知名視頻播放網站或書庫發出“預警函”,告知對方不要使用盜版鏈接作品,建議通過正規渠道購買版權,以降低侵權行為發生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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