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著走著,被不明物體砸中,如果不是錢,無論是誰,都會氣惱,少不了一頓怒罵。如今,小區中的高空拋物屢見不鮮,讓人頭疼。
昨天,在杭州望江家園東園42幢的綠化帶旁,環衛工人老劉就被樓上丟下的礦泉水瓶砸中,瓶子被砸壞,居然流出渾濁的黃色液體……
環衛工被高空墜物砸中
塑料瓶里都是黃色液體
在杭州市第三人民醫院的急診室,錢報記者見到了老劉。他穿著醒目的橙色環衛工服,皺著眉,不時喃喃著頭暈。陪在身邊的,是他的老伴,李阿姨。
兩個人都是山東人,在杭州打工,都是做保潔。而李阿姨平時就在東園工作,負責42幢附近一圈的地段,她不屬于物業公司,而是社區派過去的。
說來也巧,昨天下午,老劉來到小區找到老伴,一起在42幢前的綠化帶邊扎掃帚。突然“嘭”一聲地,老劉應聲倒地,手扶著腦袋,表情痛苦。
原來,“兇手”是從高處落下的一只礦泉水瓶。不偏不倚,剛剛好砸中他的頭。只不過,里面裝的不是水,而是渾濁的黃色液體。
“空瓶子就算了,這里也經常丟空瓶子,被砸砸沒也啥事。可砸我的這瓶子灌滿了‘黃水’,我都不敢想,那是什么?也不知道誰這么缺德。”根據他的描述,他也猜測,瓶子里裝的可能是尿液。“要是直接倒下來,我不就更慘了!”他氣憤之外,又有些心有余悸。
在做過腦部核磁共振和頸椎X光片后,老劉的顱骨和頸椎均完好,沒有大礙,需要留院觀察一晚上。
“哎呀,聽說,那個小區經常會有東西扔下來,之前就有保安說,去年夏天被樓上扔的西瓜砸中,空瓶子、煙蒂、碎紙,經常會從上面漂下來。”陪著老劉的環衛工說完搖搖頭。
還有保潔大姐
被樓上倒下的水澆透
望江家園東園建于2005年,是一處回遷房,住了2000多戶居民。
隨后,錢報記者來到事發地,42幢前的綠化帶里,那只“罪魁禍首”礦泉水瓶子還在,黃色液體只剩下一半。很顯然,這并不是42幢第一次高空拋灑雜物。因為不管是在綠化帶里還是正門口,都有不少零星的垃圾,小到煙頭、啤酒瓶蓋,大到鋁制飲料罐。
42幢一共28層,每層4戶居民,并沒有人站出來承認自己是肇事者。
當被問及小區里是否有高空拋物的情況,物業保安一致否認,小區居民的反應倒是非常激動。“不說42幢,每一幢多多少少都有,只不過沒有出過大事情。”帶著寶寶在小區里遛彎的辣媽陳女士說,自己住在7樓,有好幾次,自己帶著兒子趴在陽臺上,就能看到從高處瞬間落下東西。“有些東西不大,落下也沒有聲音,有些會發出悶響。”
陳女士繼續補充:“幸好是沒有人經過,要是真的砸中人了,那真是倒了大霉了!”她坦言,這還是和個人素質有緊密關系的,“放進垃圾袋,下樓帶到垃圾箱不就可以了嘛,唉,真沒素質。”
這一說也引來物業保潔一位大姐的抱怨。這位穿著藍色制服、不愿透露姓名的大姐非常激動,“有一次我在樓下打掃衛生,也不知道是幾樓,直接倒水下來,從頭發到身上,我整個人濕透了!”
小區曾有高空拋物砸壞汽車
因出租戶多物業坦言難管
“這真的是控制不了的事情!”廈安物業的陸主任無奈地說。他在小區里工作3年,已經發生過好幾次高空拋物把汽車砸壞的,不過這砸傷人還真是第一次。
他說,有一次,一戶高層居民家里在裝修,安裝工人的工具就從樓上掉了下來,正好砸中一輛汽車。“有幸找到肇事者的,他們可以自己賠償解決,找不到肇事者的,只能到公安局備案。”
物業表示,每年都有好幾次,都會在樓道里、電梯里貼上防止高空拋物的告示,但收效甚微。
陸主任介紹,因為小區是回遷房,所以一戶人家都有好幾套房子,小區將近五分之二的房子被出租,有給網店做辦公室或者倉庫的,也有做單位宿舍的。“說實話,人員比較復雜,也比較難管理,經常會接到投訴電話,上門勸導之外,我們能做的實在太少了。”
錢報記者再次來到42幢。這幢房子里,出租戶多達一半,多是經營網店的。“我們高層有電梯,所以都愛來我們這里租房子。”居民趙大姐說。
其實相比綠化帶,電梯內的環境衛生更是讓人觸目驚心,上面寫滿了各式涂鴉,辦證的,裝修的,打廣告的,亂七八糟。
在一樓電梯顯眼處,剛貼的告示很醒目:請各位業主不要亂扔雜物以免再發生傷人事件!請各位業主自覺遵守!謝謝!
拉起“防拋網”
對付高空墜物
說實話,杭州各大小區為了禁止高空拋物也做了不少工作。今年2月,城北永慶坊小區22幢居民樓前就拉起了一張“防拋網”。
這是一張長約60米,寬約5米的綠色尼龍網,下面配著鋼管做的支架、水泥澆筑的墩子,看上去相當牢固。保潔員田大姐坦言,在這里工作需要萬分小心,因為一不小心,就可能“中頭彩”,酒瓶子、磚塊、木塊什么的都不稀奇。
昨天,錢報記者再次來到小區,這張網依然在,只不過,看得出網已經被清理過了,網上沒有大件的垃圾,只是一些小的紙片。
永慶路社區的工作人員說有了這張網,高空拋物導致的意外的確是少了,而兜住的垃圾,保潔員也會在第一時間清理,所以看起來還是有些效果的。“但是,高空拋物完全沒有,那也是不可能的。畢竟我們這個小區是回遷房,很多人各種習慣……哎,常年如此,一時也改不過來。”
物業也表示,裝防拋網主要是防止高空拋物,除了防止人員受傷,還能保護停在下面的車子,“沒有拉網的時候,小區的私家車停在這里,經常遭到樓上高空拋物襲擊,對車造成損傷,車主和我們都很無奈,因為找不到肇事者。”
“一張網是有形的,希望大家能從思想上轉變過來,畢竟個人素質是無形的,相互監督吧。”社區工作人員說,目前,22幢的居民自己商討了一份《公約》,其中就涉及到禁止高空拋物的,征求了大家的意見,每戶居民也簽了字,對于效果,只有拭目以待了。
從法律角度來看,根據2010年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此外,如果發生了高空拋物,造成財產、人身傷害,物管公司是不是一點責任也沒有呢?已經發生的案例中,物業公司在一定條件下承擔一定的補償責任的判例也有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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