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對被告人李征琴宣讀判決書。 @南京V法院 圖
據中新網消息,10月20日上午9點,備受關注的“南京虐童案”二審在南京中院開審。9月30日,南京浦口法院對"虐童案"作出一審判決,李征琴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上個月,李征琴的辯護律師將上訴狀寄出,請求改判無罪。
李征琴的辯護律師寄出的上訴狀中稱,李征琴承認打孩子不對,但她認為是教育方法不當失手打傷了孩子,已取得了孩子和親生父母的諒解。李征琴辯護律師王永杰和王常清認為,一審判決存在嚴重錯誤,該案的事實和證據表明了李征琴有錯無罪。
同時,10月28日起,孩子因為此案離開校園,無心上學,至今未返,孩子的輟學或引發輿論的聚焦。
目前,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南京V法院 正在直播庭審信息。
辯護人向李征琴發問:在看守所期間對孩子有什么意愿或想法?
李征琴:我認為學校沒有很好的保護我孩子的權益,甚至學校在處理這個事情上 處理的非常不好,只考慮到怎么樣懲治我,沒有考慮到孩子怎么辦,我覺得學校應該把孩子放在首位。
經合議庭準許后,辯護人出示并代為宣讀了被害人施某某寫給上訴人李征琴的書信。

更多精彩資訊>>>
猜你喜歡
廣東省推出第二批5項青年民
德國物價創近三十年新高 通
網聯平臺:春節假期前5天處
個人養老金制度加速崛起 金
安徽省新增上市公司數創歷史
爭產大戲頻頻上演,財富傳承
茅臺鎮夢榕酒業元和壹號經典
女車主通過"團團車行"賣車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