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男子金某冒充總參機要局領導,還謊稱是“清朝皇室之后”,掌握著“巨額民族資產”,以籌集“解凍民族資產”啟動資金為幌子招搖撞騙。昨天上午,盤龍區法院以金某涉嫌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審理此案。
忽悠
參與解凍資金有36萬見面禮
2014年11月9日晚上7點左右,席某、艾某、田某3人將一名老人帶到盤龍公安分局某派出所報案,稱這名老人以“解凍民族資產”為由騙走了他們80多萬元。
經查,該名男子姓金,1952年出生,小學文化,家住北京市東城區。因犯詐騙罪,金某1998年5月被廣西南寧新城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
席某告訴民警,去年4月,他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金某,金某自稱已75歲,還是總參機要局領導、少將軍銜,其爺爺是前清朝的皇族,留下了一筆巨額皇家資產。當時金某告訴他,想投資一個新能源項目,如果有人能出啟動資金解凍“皇家資產”,到時候不但可以投資他的新能源項目,還可以根據出資多少分紅。
事后,席某將這事告訴了自己的朋友田某和艾某,并帶他們到北京認識了金某。
艾某稱,金某當時承諾,但凡參與籌集“解凍資金”的人員,都會有36萬元的獎金作為“見面禮”,還會有360萬元作為“回報”。
在高回報的誘惑下, 艾某當場就交了2萬多元給金某,田某交了2萬元給金某,此后還陸續又交了不少錢。
2014年11月10日,因涉嫌詐騙罪,金某被昆明市公安局盤龍分局刑拘,隨后金某因病被取保候審。
受審
自稱只是中間人 錢都交給老板
盤龍區檢察院以金某涉嫌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向盤龍區法院提起公訴。昨日,此案在盤龍區法院開庭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2014年7月至11月期間,金某在向席某等人籌集“解凍民族資產”啟動資金的過程中,冒充總參機要局領導進行招搖撞騙。
庭審中,金某大呼冤枉,還請來了同居女友和受害人田先生為自己作證。他說,自己冒充是軍委總參機要局的領導,其實是為了“撐面子”,抬高自己的身份,并非是為了騙錢。“我從未辦理過相關證件,也沒有穿過制服。”金某辯稱。
而對于所謂的“解凍民族資產”,金某則辯稱,他是2012年來昆明后,從親戚黃某口中得知“解凍民族資產”一事,并經他介紹認識了“大老板”田某甲(另案處理)。“民族資產的事是田某甲說的,我只是中間人,而且這筆錢是全部交給了田某甲。”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具了金某在公安機關的供述,2014年金某認識席某后,經席某介紹認識艾某、田某,他在向3人介紹自己時稱,他吹噓自己是總參機要局的領導,但其實從沒有在此處工作過,也不是什么少將。
公訴人稱,金某以籌集“解凍民族資產”啟動資金為名,先后多次向席某、艾某、田某收取現金,并交于田某甲等人用于“解凍民族資產”。公安機關指控金某、田某甲以虛假“解凍民族資產”為名騙取席某等人現金。公訴機關認為,其行為觸犯刑法,應當以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案未當庭宣判。(都市時報 記者林舒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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