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江蘇頻道12月8日消息,最近有市民反映,在寧波江東區明樓街道明北社區通途路段,每天早上6、7點鐘的時候都會出現幾個人來管理馬路市場。他們既沒有穿制服、也沒有執法證件,但是卻能隨意驅趕小販,而且態度蠻橫惡劣。
誰不服管,輕則呵斥,甚至動手
早上7點鐘左右,一名身穿黑色外套、頭戴紅色頭盔的男子,騎著一輛黑色電瓶車出現在了馬路菜場。只見他在擁擠的人群中肆意騎行,還時不時停下來,大聲呵斥路邊的小販。
而看到這名男子以后,流動攤販們開始收拾地上的攤子準備離開。很快,在靠近馬路一側的人行道上,原來熱鬧的區域變得空蕩蕩,但現場仍有個別攤販還在持續著叫賣。
當被記者問到為什么不怕被驅趕時,其中一名叫賣的賣魚攤販說:“我們是老鄉。”
(下文括號內為記者提問)

大約過了10分鐘,3名身穿制服的城管隊員走了過來,對沿街的店鋪進行檢查,戴紅色頭盔的男子則跟在一邊。
頭盔男比劃著說:“從那邊的地方,到這邊的地方都不能賣的。從這邊的地方,到北側的地方都不允許。我說這個都歸我們管。”這名男子自稱管理著明北社區這一片的馬路菜場,誰不服管理就暴力解決。
“一個買菜的在這個地方,問農副產品為什么不讓賣?講來講去他翻臉了,上去我就打了四拳,打完后他跑了。”(他不報警嗎?)“我會怕他報警?警察來過多少次了,警察是執法,我也是執法。”
這名男子卻對自己來自哪個部門避而不談。記者上前詢問在場的幾位城管隊員。江東城管明樓中隊隊員表示:“不知道,跟我們沒關系。你想管你也可以管。”

而就在這時,一個頭戴黑色鴨舌帽的男子走過來打斷記者的談話。該男子大聲喝道:“消失!別在這添亂!滾,你是不是欠揍啊?”
根據小販們的反映,這幾人每天都會來“管理”。這情況是否屬實呢?
12月4日早上5點半,記者再次來到明樓街道明北社區馬路菜場。當天早上7點,這名戴黑色鴨舌帽的男子果然又出現了,他來回巡邏,驅趕小販。15分鐘后,城管隊員到達,并在這名男子的陪同下進行檢查。
面對記者的質疑,這名男子態度惡劣。(你有沒有執法證?)“我現在跟你說話現在是很客氣的,你現在離我三米以外。”(你執法要文明。)“滾!”
隨后,有人向城管執法人員反映情況。
而就在這時,這名男子沖了過來,二話不說直接拳腳相加,將反應情況的人打倒在地后,又狠狠地踢了兩腳。雖然被城管隊員和圍觀群眾拉開,但他依舊不依不饒。
就在記者想要打電話報警的時候,這名男子被城管隊員推出人群,脫離現場。
街道城管科承認聘請了這些人
12月4日上午,記者首先來到江東區城管局明樓中隊。江東區城管局明樓中隊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城管部門從來沒有招過這種(人)。”
下午,江東區明樓街道城管科科長汪涵又找到記者,承認這些人是街道下屬的明北社區聘請的。
汪涵說:“我們明北社區從文明城市創建的角度出發,聘請有資質的第三方物業公司,對周邊區域加強管理。主要是對道路保潔進行加強,一方面就是管理周邊及經營戶,另一方面是對不文明行為進行勸導。”
記者質疑:他們先管好,城管再來檢查的這種行為是協助嗎?
對方沉默。
對于汪科長的說法,寧波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寧波大學法學院教授俞德鵬認為:“我認為是非常嚴重的一種違法行為,管理權、執法權都是政府(職能部門)的一種權利。執法權只能由政府(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來行使。這種行為必須要有人承擔責任,這個責任不管是城管、還是街道,他的負責人都必須承擔責任,他的上級部門、對他進行監督的部門,也必須要承擔責任。”
而事實上,這種極不文明的行為已經不是第一次出現在江東區了。2009年記者就曾報道過,江東區環衛服務中心聘請的社會人員,對東柳街道的馬路市場進行粗暴管理。
涉事者12月4日自首,5日被取消拘留
而在記者報案后,明樓派出所也展開了調查,12月4日下午,涉事者趙某投案自首。明樓派出所副所長曹科說:“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趙某處于治安拘留8天。”
但是12月5日,寧波市拘留所開具了《建議停止執行拘留通知書》,原因是趙某“病情嚴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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