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母親活得好好的,可寧國市民政部門非要我母親出具還活著的證明,這不是折騰人嗎?”12月11日,馬鞍山市博望區73歲的楊建俊老人拿著一份馬鞍山市公安局博望派出所出具的一份活人證明對記者說道。記者看過后發現,原來博望派出所民警在無奈地出具這份證明材料后,還溫馨地附上了一段提醒,善意地告知對方:要活人證明自己還活著,這不是在為群眾辦事,而是違背國家規定折騰百姓。
楊建俊告訴記者,他老父親原來在宣城市寧國福利院工作,病逝后,其母親就回到了老家博望養老。根據國家規定,他的老母親享受遺孀補助。為了領取每月幾百元的補助,以前經常要到馬鞍山市公安機關開具證明材料證明自己的母親還活著。 “我愛看中央電視臺新聞,從電視上看到李克強總理批評一些部門要人證明‘他媽是他媽’等莫名其妙、匪夷所思的證明材料,我以為這下好了,我91歲的老母親再也不會受折騰了,沒想到12月初,寧國市民政部門聯系上我們,要求我老母親出具還活著的證明。”楊建俊說。
隨后,記者趕赴博望派出所,采訪了出具該證明材料的民警王超。王超說,當天楊建俊在他40歲兒子的陪同下來到派出所,要求派出所為他的老母親出具一份還活著的證明。王超經了解,老人家的確健在。于是對楊建俊說,對方要求你老母親出具自己還健在的證明材料是無理要求,因為公安部前不久才出臺了一項規定,對諸如公民健在等18類情況不再出具證明了。楊建俊央求民警,如果派出所不出具這份證明材料,他老母親的遺孀補助就會被取消。民警王超考慮,楊建俊已經73歲了,其老母親更是91歲高齡了,如果不出具,恐怕還會遭受來回奔波的折騰,于是就為其老母親出具了這份證明材料。
在無奈地出具了這份證明材料后,王超有話要說,國家已經明確規定此類證明材料從今往后不再出具了,可是諸如寧國市民政部門卻還在折騰群眾,實在不該。就善意地寫下了一段“溫馨附言”:李克強總理曾經在中央相關會議上指出,各級相關部門要本著一切方便群眾出發,最大限度地減少辦理各類證明材料的無謂奔波。為此公安部向社會公布,公安機關對“公民生存(健在)、死亡證明”等18類證明材料不再出具,根據公安部的規定,博望派出所本可以不出具該證明材料,但考慮到楊建俊來回奔波實在折騰,從方便群眾角度出發,還是為其出具了此情況說明。但愿各級各類機關真心關心關懷百姓,今后不再出現此類不該出現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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