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的馮雪(化名)未婚懷孕了,她甚至不敢告訴家人。今年9月4日,馮雪在醫院產下一名男嬰,因為手臂上有疑似腫瘤,她跟妹妹馮梅(化名)說“不要了”,其后剛滿16歲的馮梅把男嬰遺棄在一個垃圾桶內。隨后,馮梅被檢察機關指控故意殺人罪,日前,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判決馮梅犯遺棄罪,處拘役3個月,緩刑6個月;姐姐馮雪則未被公訴。
事發生下“腫瘤”BB媽媽“不要了”
今年9月4日早上6時許,孕婦馮雪在中山市一家醫院產下一名男嬰。“有個護士跟我說孩子手上懷疑有腫瘤,治療需要花一筆錢,可能要上十萬”,馮雪是一個年輕的媽媽,懷上孩子是個意外,直到生產前,她還沒有和男朋友結婚,兩人靠男友每個月不足5000元的工資生活。
聽到護士的說法,馮雪慌了神,“我上哪里湊這么多錢?”馮雪說,隨后自己就“產生了壞念頭”。馮雪生產的時候,父母、男友都沒有陪在身邊,只有妹妹馮梅守在產房外。醫務人員問馮雪,孩子是先留在醫院還是抱回家?馮雪說抱回去。就這樣,這個剛出生的嬰兒交到了馮梅手上。馮梅今年只有16歲,初中畢業后也從老家來到中山。接過孩子后,她給姐姐打了個電話,馮梅問“怎么了?”,馮雪說“不要了”。然后,自己還是孩子的馮梅,抱著剛出生的嬰兒,沒了主意,不知去哪。
遺棄漫無目的搭的士孩子遺棄在垃圾桶
“我能怎么辦呢?總不能讓我來養他。”馮梅記得,當天一早自己是被媽媽的電話吵醒的,媽媽因為上班來不及去醫院,所以她先趕了過去。但是接到小孩后,馮梅的手機沒電了,“想問都不知道問誰?”馮梅抱著嬰兒,漫無目的地坐上一輛的士。的士一路從醫院繞道石岐區大信、大涌、沙溪,后來開往長江路。“去找了好多地方,但是我不知道要放在哪里”,馮梅說,后來在長江路與博愛路交界的路口,她看到周邊都沒有人,于是下車,走到綠化帶附近,把嬰兒遺棄在一個自動閉合的垃圾桶內。馮梅沒想到,自己一系列反常的舉動已經被的哥看在眼里。馮梅離開后,這名的哥下車走到垃圾桶邊,與一名清潔工人一起,把男嬰救出,并立刻報警。
開庭以故意殺人罪公訴最終判決犯遺棄罪
公訴人認為,馮梅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不過馮梅在法庭上說,自己從來沒想過要害死嬰兒,還希望過往行人看到后將孩子抱走,但她沒想到垃圾桶會自動閉合。
中山市第一法院審理查明,馮梅選擇的棄嬰地點附近有不少商鋪;放置嬰兒的垃圾桶也不是廢棄之物,很容易被發現;馮梅將嬰兒放進垃圾桶時,沒有刻意拿衣服掩蓋嬰兒,桶蓋也是自動閉合;材料顯示,這個垃圾桶即使被蓋上也會有空氣從縫隙流入。法院認為,本案尚不足以認定馮梅具有故意殺人的主觀故意和客觀行為。法院認為,被告人馮梅無視國家法律,幫助他人遺棄患病嬰兒,情節惡劣,其行為已構成遺棄罪。馮梅犯罪時不滿18周歲、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均依法可以從輕處罰。一審判決:被告人馮梅犯遺棄罪,判處拘役3個月,緩刑6個月。
現狀沒錢給醫藥費父母不敢去看孩子
判決下來后,馮梅沒有再提出上訴。而曾被遺棄的男嬰,至今還是孤零零的躺在醫院,馮雪和男朋友已經有1個多月沒去看過他“沒有錢,都不好意思去看”。
記者昨日從醫院了解到,這名男嬰目前在新生兒急救中心救治,醫務人員告訴記者,在孩子剛剛出生不久,就被他的姨媽私下抱走遺棄,醫院當即向警方報案。記者了解到,孩子的病癥主要是早產引起的問題,胳膊上有一個淋巴瘤。至于淋巴瘤是良性還是惡性,需要做進一步的切片分析,但目前醫院還沒有這樣做。
對話
兩姐妹關系已變僵同一問題各有解答
馮雪、馮梅姐妹倆的父母都在中山務工,不過她們現在都在外面分別租了房子。本來兩人在中山還經常通電話,但是這件事以后,兩人的關系明顯變僵了。昨日,南都記者分別采訪了兩姐妹,針對相同的問題,兩人有著不同的回答。
記者:發現懷孕以后是怎么打算的?
馮雪:無意中懷上了,雖然沒有結婚,但是也想生下來。不過沒有想到會有這么多問題,更沒想到要花這么多錢。
馮梅(很生氣):她老說自己長胖了,一直不跟媽媽說實話,跟家里人撒謊。
記者:當天小孩是怎么從醫院抱出去的?
馮雪:我是順產的,生完后護士說要花很多錢治病,我就說那抱回去吧。
馮梅:很久沒有起那么早了,那天過去交完費,我就在產房外等。姐姐還沒出來,護士把小孩先抱給我了,我打電話問她,她就說“不要了”。
記者:原來跟妹妹(姐姐)的感情如何?
馮雪:感情還不錯,經常打打電話,還一起去逛街。
馮梅:從我叫她姐姐開始,她就沒對我負過責。我讀書的時候也沒借過錢給我,也從來不跟我買衣服,我還給她買過衣服。
記者:現在跟妹妹(姐姐)的關系怎么樣?
馮雪:現在我跟妹妹的聯系少了很多,跟家人的關系都有點僵,覺得我自私,連累了妹妹。我知道妹妹肯定責怪我,畢竟都是我的錯,但是現在跟她道歉,還有什么用呢?
馮梅:恨姐姐,最恨的是,事情到現在,她也不主動打電話跟我道歉,只有一次我跟她打電話,她說寧愿這些事都發生在她身上,讓她來承受這些痛苦。但是她怎么代替我呢?能替我回老家找司法局處理嗎?我哭的時候她在哪里?我只能一個人去承擔。
記者:以后怎么打算?
馮雪:不知道。心里也會想孩子,但是現在拿不出錢,都不好意思去醫院。今年懷孕以后都沒上班,現在身體都沒有問題,也考慮明年出去工作。
馮梅:現在小孩病了欠醫院錢,她也不主動去找工作。
律師說法
無知是悲劇根源
廣東中億律師事務所郭敏珊律師多次接觸這兩姐妹,在她看來,年輕的姐妹對法律完全無知,不懂法。郭敏珊指出,我國法律對兒童的保護是很嚴格的,父母對未成年孩子的撫養是無條件的。所以,在任何情況下,遺棄孩子都是一種違法行為。
郭敏珊表示,母親對孩子的撫養關愛不只是一個法律問題,而且是人類最基本的善念。本案這樣的悲劇其實并非個案。她認為,不管是學校還是家庭,都應該補上相關知識的教育。
郭敏珊同時也提出,社會當然不支持未婚先孕,但如果出現了未婚先孕的情況,無論是家長還是社會,都應該對未婚媽媽給予充分的寬容而不是歧視。家長應該關愛女兒,并幫助她一起面對任何問題。
姐姐指使妹妹拋棄BB,為什么沒事?
據了解,事發后,考慮到是馮雪指使馮梅拋棄男嬰,雖然馮雪也表示很后悔,但警方還是對馮雪做出行政拘留的處罰,不過鑒于她剛生產,警方最終對其免于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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