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重慶12月22日電 (記者 韓璐)22日,重慶市交通執法總隊直屬支隊南岸大隊通報,私家車車主周某利用商業召車軟件攬客,經調查其未經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行為屬實,并依法對其作出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據了解,12月2日17時許,孕婦孫女士通過“滴滴快車”軟件平臺,招乘了駕駛員周某駕駛的牌照為渝BP****東風日產轎車。
在行駛途中,雙方因車輛行駛路線發生了糾紛,乘客懷疑駕駛員繞路,周某讓孫女士下車,雙方進而發生抓扯,隨后有群眾報警。
南岸區公安分局南坪派出所在對該糾紛案進行調查時,發現周某的行為已經涉嫌存在未取得道路客運許可,擅自非法從事道路客運的行為,遂于12月11日將相關材料移交給重慶交通執法南岸大隊。
執法人員對調查駕駛員周某調查詢問時,周某稱女朋友在重慶工作,他沒有固定職業,沒事的時候就通過滴滴快車軟件平臺接單攬客。周某稱,今年11月份加入滴滴快車平臺后,已接了100單左右。
執法隊員在與孫女士取得聯系時,孫女士表示因身體不適正在住院修養,暫時不能接受詢問,待其恢復后會前來配合調查。
17日,孫女士應約來到南岸大隊接受了詢問,并提供了相關證據。孫女士稱,當天自己上車后就給朋友打電話,并沒注意車子行駛路線。隨后,孫女士對司機路線選擇質疑。當開車行駛到南坪會展中心附近時,雙方矛盾加劇并發生糾紛和抓扯。孫女士稱,當時由于糾紛,自己沒有付費。兩天后,手機提醒該乘車費用未結清,她最終還是向周某支付了26.2元車費。
經過調查,執法人員認定周某非法營運行為屬實,因未經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交通執法南岸大隊對周某作出罰款3萬元的處罰。
重慶市交通執法總隊直屬支隊提醒,依據現有法律法規,私家車通過商業召車軟件平臺從事網絡約租車行為屬于非法營運,一旦被查獲將被處以3萬至10萬元處罰。市民如有相關線索,可撥打96096對其從事非法營運進行舉報,交通執法部門將對此進行調查處理。
作者: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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