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2016年僅剩三天時間,業內期盼已久的P2P細則終于落地。昨日下午,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的網站上出現了一條公告,即銀監會關于《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暫行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雖然三易其稿,羊城晚報記者留意到此次的監管意見采取的是“負面清單”方式對于平臺不能進行的事項進行了詳細規定,不少P2P平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則顯得比較樂觀,認為沒有注冊資本的門檻限制,該版本的《意見稿》的寬松程度已總體超過了預期。而對于投資者而言,監管細則的出臺,則意味著行業進入規范發展時代,利于投資者甄別平臺合理投資。
監管細則成“及時雨”
無論是前一陣子的e租寶事件還是大大集團的跑路,都讓P2P網絡借貸行業在這個年底負能量爆棚。據第三方不完全統計,整個11月累計新增的問題平臺就有79家,而全年問題平臺已經累計達到了1157家。
因此,昨日包括北上廣深多家平臺的相關負責人在接受羊城晚報記者采訪時都表示,銀監會選擇趕在元旦前公布《意見稿》對于整個行業來講都是一個利好,相當于一場“及時雨”。
廣州互聯網金融協會會長、廣州e貸總裁方頌在接受羊城晚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監管的缺失必然會導致行業呈現非理性發展態勢,如果細則不出臺,整個行業可能呈現更大風險。
點融網創始人、聯合CEO郭宇航在接受羊城晚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隨著監管細則落地,標志著草根野蠻生長的P2P時代已經過去,行業將進入規范和完善的第二階段。
十二條“負面清單”
羊城晚報記者了解到,由于此前流傳的監管細則已經三易其稿,不少網貸平臺負責人對《意見稿》相關內容都不感意外,比如再次明確了平臺的“信息中介”性質,要求向當地金融部門進行備案等。
多數從業者對于《意見稿》最看好的則是“負面清單”的設立。根據《意見稿》的規定,采取負面清單的方式劃定了P2P行業的邊界紅線,一共分為12條,被業內人士稱為“十二禁”,這其中包括禁止自融、禁止平臺歸集用戶資金、禁止提供擔保、禁止對項目進行期限拆分、禁止向非實名制用戶宣傳或推介融資項目、禁止發放貸款、禁止發售理財產、券商資管、基金、保險或者信托產品、禁止為投資股票市場的融資、禁止從事股權和實物眾籌。(記者戴曼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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