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鄧超“出軌門”名譽權案在朝陽法院酒仙橋法庭開庭,三被告無一人到庭。 北京晚報 圖
因被爆料微博傳出“出軌”,知名演員鄧超將三名微博博主夏學敏(@圈內老鬼)、雷善慧(@娛樂圈揭秘)、鄭永煌(@圈貳爺)告上法庭。12月30日上午,此案在朝陽法院酒仙橋法庭開庭審理。
澎湃新聞獲悉,庭審現場僅有鄧超方代理律師到場,三名被告與鄧超均未到庭應訴,法院依法進行了缺席審理。
庭審中鄧超方稱,2015年6月17日,“圈內老鬼”的博主夏學敏在新浪微博發布針對跑男出軌的造謠誹謗內容。隨后,“娛樂圈揭秘”的博主雷善慧、“圈貳爺”的博主鄭永煌迅速呼應,并指出出軌者為鄧超。
舉證環節,鄧超方向法院出示了三名被告的微博截圖,并表示前述微博一經發布便引起許多不明真相的瀏覽者轉發評論,閱讀量截止起訴之日已達到6.1億,給鄧超的個人名譽和社會公眾形象造成嚴重損害。
故此,鄧超方要求三名被告立即停止侵權,在新浪微博首頁置頂公開賠禮道歉且持續不少于90天,并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精神撫慰金20萬元。
12月25日,朝陽法院官微曾表示,雷善慧電話確認已收到法院郵寄的起訴書和傳票,但明確表示不會到庭。鄭永煌電話接通一次后便處于關機狀態,向其身份證地址郵寄的起訴書被退回。夏學敏電話暫停服務,法院寄送的起訴材料亦被退回。因郵寄材料無法送達,法院已依法對夏學敏和鄭永煌公告送達。
“發生于互聯網的名譽侵權案,因原被告在現實中往往不相識而容易給法院送達文書造成困難。”針對被告方不出庭一事,律師王秋實點評稱,在民事訴訟中,法律法規對于被告人出庭應訴并沒有強制規定,被告人缺席只表明其放棄了訴訟當中的質證、答辯和最終辯論的權利。
“被告人可以缺席庭審,但仍需承擔法院最終的判決結果”。王秋實表示。
據悉,該案并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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