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萬元錯匯給同名賬戶
對方拒不還錢,咋辦?
市民趙先生幫朋友匯款,卻匯到同名同姓者賬號上,對方拒不返還。昨天,記者從惠濟區法院獲悉,這起不當得利糾紛一審已判決,判令對方返還趙先生匯款3.7萬元。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幫朋友匯款匯錯了賬戶
對方拒絕返還
2014年10月4日,受朋友委托,趙先生將3.7萬元貨款匯到批發商張女士的賬戶。幾天后,張女士表示未收到貨款。“我把錢匯給另一個張女士了,同名同姓?!壁w先生到銀行查詢后發現自己匯錯了。趙先生多次找對方討要錯匯的3.7萬元,對方卻拒絕返還。去年10月份,趙先生起訴對方,請求法院判令對方返還自己錯匯的3.7萬元,并支付相應利息。
惠濟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行為已構成不當得利,應于判決生效之日起5日內返還趙先生3.7萬元,并支付相應利息。
法官提醒:轉賬要核對清楚身份,匯錯及時報警
近年來,因轉賬匯款引發的糾紛呈上升趨勢,大部分由于收款人是熟人關系也能夠協商退款,但也有些因收款人是陌生人等各種原因拒絕返還引發官司。
法官提醒,在利用網銀或去銀行向他人匯款或轉賬時,務必仔細核對各類憑單,特別要仔細核對戶名、開戶行、銀行卡賬號等信息。遇到譬如本案中趙先生代人向陌生人匯款的情況,還要詳細了解收款人的身份信息,如性別、年齡、住址、電話號碼等。同時,在匯款單據上最好備注匯款用途,明確該筆款項是貨款、匯款或其他款項,并在簽字確認或是輸入支付密碼時注意再次核對收款人信息。
如因一時不慎出錯,還應注意及時搜集相關證據,如銀行交易憑條、短信記錄等,同時及時向銀行申請,并向公安及時報警等。如協商不成,及時起訴并積極采取保全措施(主要為凍結收款人銀行賬號),以保證款項不被轉移,從而避免自身遭遇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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