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月14日訊
據外匯局網站14日消息,為配合《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辦法》實施,進一步提高貿易信貸調查數據質量和調查效率,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印發<貿易信貸調查制度>的通知》(匯發[2016]1號,以下簡稱通知),對貿易信貸調查制度進行了修訂。
《通知》兼顧提高統計數據質量與減輕報送負擔之間的平衡,主要修訂內容包括:一是簡化調查指標。不再區分企業信用和銀行信用,也不再區分長短期限。填報口徑與企業會計制度基本一致。二是提高調查時效性。將調查頻率由季度改為月度,采取月度調查和年度調查相結合的方式。月度調查企業和年度調查企業互不重疊,分別按月和按年報送數據。三是抓大放小。采用規模以上企業重點調查的方法。參與調查的企業總數與過去基本持平,但其中大部分企業僅參加年度調查,月度調查企業數量較少。
《通知》自2016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
猜你喜歡
廣東省推出第二批5項青年民
德國物價創近三十年新高 通
網聯平臺:春節假期前5天處
個人養老金制度加速崛起 金
安徽省新增上市公司數創歷史
爭產大戲頻頻上演,財富傳承
廣匯退休老黨員三年交了五筆
女車主通過"團團車行"賣車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