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鮮大排檔外景
樂山新聞網訊(熱線記者 李寧13981380111)“我點菜的時候沒有看到價目表,加工稱重的時候老板也沒有說重量。結賬的時候,那只帝皇蟹(菜單為帝王蟹)就花了1500元。如果事前知道那么貴,我肯定不會點”。日前,網友小周通過微博反映,1月10日晚間,他與親友在樂山夾江縣城一家海鮮大排檔用餐時遭遇“天價”海鮮。

海鮮室展示的帝皇蟹
涉事海鮮館負責人彭女士回應稱,該餐館事先在多個醒目位置公示了“帝皇蟹”標價,雙方發生消費爭議時,她也積極進行了溝通解釋。截至記者發稿時,夾江縣工商部門已介入調解,消費者已經刪除投訴微博。
“老買主”相約吃海鮮 加菜遭遇“天價蟹”
1月13日下午,樂山新聞網記者經向雙方核實,消費經過大致如下:1月10日下午6時30分許,小周邀約親友一行8人左右,到夾江縣城時代廣場附近的海鮮大排檔用餐。
席間,親友們覺得意猶未盡,遂叫身邊一個小孩到樓下吧臺傳話,要求再加一道“帝皇蟹”。
海鮮館負責人彭女士介紹稱:“他們是我們這里的常客,是我接待的他們。我走到包間說,‘還正合適,我們現在正在搞(帝皇蟹)活動,398元一斤。’”

“天價蟹”消費清單
此后,雙方再也沒有過多的交流,一盤“芝士焗”(烹飪工藝)“帝皇蟹”不一會兒就送上了餐桌。
結賬的時候,小周一行才發現,共消費3172元。其中,首輪點菜消費1382元,第二輪加菜消費1790元。在二次加菜中,最貴的菜品就是“帝皇蟹”,標價1500元一只,并未注明已經下肚的“帝皇蟹”重量。
雙方協商不成 消費者“埋單”后微博投訴
小周一行被“昂貴”的價格嚇傻了眼,遂與商家理論。彭女士介紹稱,發生消費爭議的時間大概是在當晚8點半左右。為此,她專程從峨眉山市返回夾江縣城,向小周一行進行了解釋,并打算給予一定優惠。
經向廚房打聽,彭女士向小周一行解釋稱,當晚所點的“帝皇蟹”凈重3斤8兩,根椐“品鑒價”每斤398元計算,總價格1500余元。記者還了解到,該海鮮館經營的“帝皇蟹”每只的重量在2-3公斤不等。

商家提供的帝皇蟹“芝士焗”成品
在雙方理論過程中,海鮮館又重新從海鮮池撈起一只“帝皇蟹”,當了小周的面再次稱重,重量為3斤9兩。店家試圖借此印證,小周一行吃進肚子里的那只“帝皇蟹”,有3斤8兩在情理之中。
“早知這么貴,我根本不會點,為啥你們稱重加工的時候不告訴我?”小周一行堅持認為,海鮮館涉嫌欺詐消費。
彭女士告訴記者:“我們沒有及時告知對方的重量,這點我們確實沒做好。”最后,彭女士打算讓利優惠,只收2900元,被對方拒絕。“他們說要么只收二千元,要么你全價收。”彭女士認為收二千元太虧,當場否定。
最后,小周一行稱要全額支付餐費,經收銀員清點,實收餐費3000元。此后,小周以微博方式,在網上曬出了自己遭遇“天價蟹”的經過及相關消費票據。
“帝皇蟹”來源存疑 “明碼標價”各執一詞
據海鮮館合伙人張先生介紹,海鮮館于2014年6月起在夾江縣城開張營業,而出售的“帝皇蟹”產自美國阿拉斯加州。張先生還稱,經營的“帝皇蟹”主要從廣東采購發貨,經成都某海鮮公司中轉而來。

商家提供的“帝皇蟹”檢驗檢疫證明(本網放大合成)
按照相關規定,從國外進口的海鮮產品必須取得由海關部門出具的《檢驗檢疫證明》。為此,海鮮館相關負責人向記者提供了由“上海某商貿有限公司”出具的《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以及成都某海鮮公司的《營業執照》。
記者留意到,在上述相關檢驗檢疫資料上,落款時間為2015年10月1日,“輸出國家或地區”為南美洲國家智利,與張先生介紹的來源地不同。
針對海鮮餐館是否履行了明碼標價的義務,涉事海鮮館回應稱,大約在一個月以前,該餐館已經在大廳、樓梯過道、各個包間的顯著位置張貼了20多張有關“帝皇蟹”的宣傳資料。彭女士還表示,小周當晚在666號包間點菜的時候,“帝皇蟹”價目表也醒目地擺在餐桌上,并張貼在墻體上。

彭梅指證666包間墻上有價格公示
另據海鮮館監控視頻顯示,1月8日,即小周發生消費爭議前兩日,海鮮館在入口處已經公示了“帝皇蟹”品鑒價。對此,小周堅稱,當晚點菜的時候,他并沒有在包間餐桌和墻體上看到價格公示。
截至記者發稿時,夾江縣工商部門已介入調解,投訴人已經刪除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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