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證券日報》記者從證監會例行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證監會對兩項違法違規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包括“膠合板1502”期貨合約操縱案、1宗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案;對獐子島涉嫌信披造假案件展開核查。
據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介紹,證監會日前對陶暘、傅湘南二人操縱“膠合板1502”期貨合約案件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沒收違法所得1140444元,并處以2倍罰款,罰沒款合計3421332元。同時因兩人操縱不活躍期貨合約價格的操縱手法,影響了膠合板期貨品種價格發現功能的正常發揮,情節較為嚴重,證監會對兩人分別給予3年和5年的期貨市場禁止進入措施。
證監對1宗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案作出行政處罰,該案中,當事人劉欽濤于2015年6月2日晚間在東方財富網股吧的“中國南車吧”發布標題為《東莞證券針對5000萬以上VIP的風險預警》的帖子,稱東莞證券通知其客戶周四之前把所有倉位調整到半倉以下,能空倉就空倉,預計周四、周五出重大利空,該消息引發大量網友關注。經東莞證券自行排查,并經證監會稽查核實,沒有發現東莞證券向客戶發送上述通知,所謂“東莞證券針對5000萬以上VIP的風險預警”是劉欽濤編造的虛假信息。證監會決定對當事人劉欽濤責令改正并處以15萬元罰款。
對于近期有媒體報道多人聯名舉報獐子島“2014年收獲期蝦貝絕收事件”并非因自然災害,涉嫌信披造假。鄧舸表示,證監會已關注到相關媒體報道。獐子島“2014年收獲期蝦貝絕收事件”曾引起市場各方高度關注。證監會于2014年11月份對公司進行了現場核查,經核查,未發現公司2011年年底播蝦夷扇貝苗種采購、底播過程中存在虛假行為,并于2014年12月5日將公司“巨虧”事件的核查及處理情況對外發布。
此次媒體報道后,深交所立即發出問詢函,要求公司作出書面說明并對外披露;證監會立即啟動核查程序,對此次媒體報道反映的相關情況展開核查,一旦發現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予以查處。同時證監會提醒,各種傳播媒介傳播證券市場信息必須真實、客觀。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提供、傳播虛假或者誤導投資者的信息。一旦發現任何機構和個人利用傳播媒介實施內幕交易、操縱市場、證券欺詐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證監會將依法予以查處。(記者左永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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