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據有關媒體報道,保監會擬要求不得開發新的3年以內存續期產品,且2016年10月1日之后也不得繼續銷售此類在售產品。業內人士普遍擔憂,這一政策將對此前激進擴張的保險公司帶來巨大影響。
昨日上午,保監會召開高現價產品監管規定修訂座談會,擬就高現價產品監管規則進行修訂。出席會議的保險公司有中國人壽、新華人壽、人保壽險、生命人壽、中郵人壽、華夏人壽、天安人壽。
從參會保險公司的態度來看,此次修訂中有一條的影響至關重要,即保監會下決心對業務結構進行大幅度調整,要求不得開發新的3年以內存續期產品,且2016年10月1日之后也不得繼續銷售此類在售產品;此外,自通知下發起不得銷售1年以內的產品,如3個月、6個月的產品。
自從“寶萬之爭”引發社會各界以及監管層對萬能險的關注,近幾個月來,保監會一連下發三份文件,要求險企控制投資風險。其中,《關于進一步規范高現金價值產品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在進一步收縮高現價產品的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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