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曾體會到,有的火鍋、炸雞、烤魚讓你吃了上癮。你或許想不到,食品里這給力的味道,有可能是因為被添加了特殊的香料——罌粟殼。
今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曝光稱,35家餐飲服務單位經營的食品中含有罌粟堿、嗎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等罌粟殼成分,存在涉嫌違法添加行為。被曝光企業包括周黑鴨經營店、北京胡大等著名餐飲品牌。

使用罌粟殼 北京5餐館被查
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探員今日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獲悉,在組織開展打擊食品違法添加執法行動中,發現35家餐飲服務單位經營的食品中含有罌粟堿、嗎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等罌粟殼成分,存在涉嫌違法添加行為。北京胡大飯館、寶和居飯館等5家餐企被查。
這位負責人稱,在食品中添加罌粟殼或罌粟粉,違反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涉嫌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上述餐飲服務單位中,已有25家被移送公安機關進行刑事犯罪偵查。
胡大餐飲:
去年9月烤魚粉中被查出含微量罌粟
在簋街,胡大飯館共有5家分店。這一次,被檢測出含有”罌粟堿、那可丁“的是烤魚粉。
“幾乎每個月都會有一次食品菜品抽檢。”胡大餐飲有限公司總經理胡玲稱,抽檢單位包括國家食藥監局、北京食藥監等等。去年9月份檢查后,被告知“烤魚粉里檢查出微微含量的罌粟成份。”
胡玲稱,烤魚粉是從調料供貨商處購買八角、茴香等原料后,粉碎加工而成,“購買的原料里,絕對沒有罌粟殼。”她稱,將調料加工成烤魚粉后,再加水熬制成湯料用來制作烤魚。
“到底哪個渠道混合進了罌粟成份,我們也還在配合食藥監等有關部門了解。”胡玲稱,檢測出上述成分后,后來更換了調料供貨商,此后再沒有檢出。“平時我們自己也有自檢,絕對不會主觀上添加,有關部門已經排除了我們主觀上添加的嫌疑。”
寶和居飯館:
醬狀調料購買自回龍觀調料市場
下午3時30分許,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探員趕到寶和居飯館,一吳姓老板正坐在店門口抽著煙眉頭緊鎖。據國家食藥監局披露,寶和居飯館牛蛙料中,檢測出”罌粟堿、那可丁“。
“您收到一個差評。”說話間,吳老板手機大眾點評客戶端突然彈出一則通知,有顧客點評“聽說你們家上榜了,請問商家用的是哪種違禁品?”老板嘆了口氣,回復對方“十分抱歉”,并稱會對供貨商走法律程序,還表示已更換了供貨商。
吳老板稱,食藥監前來檢查,大約是去年9月份。送來檢測報告,是國慶之后。他稱,主要是從烹制牛蛙的一款調料中檢測出來,而這款調料是此前廚師購買。
“后廚是整體承包給廚師的。”吳老板稱,承包之后,后廚采購、烹飪等等全部交由廚師處理。而上述廚師,由于理念不合以及做菜口味等問題,已遭其開除,開除時,尚余留近9成調料。“新來的廚師,再沒有使用過牛蛙調料。”吳老板稱,獲知食藥監檢測出罌粟堿、那可丁后,上述調料均已被清除。
吳老板稱,已記不清調料名稱,只記得是一種醬料狀物體,購買自回龍觀調料市場。目前,其正在尋找此前廚師,要向廚師討要說法。吳老板稱,他家店鋪開設于1991年,平日里自己以及親戚朋友也都在店里吃飯,“絕對不會主動往菜里加罌粟殼。”
謝世榮炸雞店
5年前生意突然火爆
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對外通報的,35家涉嫌在食品中違法添加罌粟殼的餐飲服務單位中,正在立案調查的10家中包括北京西城區謝世榮炸雞店。
據多名網友透露,這家謝世榮炸雞店即位于西城區西便門內大街的“西便門美式炸雞店”。今日下午4時許,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探員來到這家炸雞店,只有10平米左右的炸雞店已經被貼上封條,顯示為西城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時間為12月23號。
不時有顧客步行或開車到店門口,疑問道“怎么關門了,怎么還不開業呢。”據炸雞店附近商家介紹,老板確實姓謝,在這里租房經營,已經有10多年,5年前生意突然火爆,每天從早上9點經營到夜里12點,中飯和晚飯的飯點期間,排隊的人一直從店門口排到街兩邊。
“一個月前,食藥監的人來這里,把西便門炸雞店里的所有肉,調料等物品全部查收了,并且貼了封條。”附近一家老板介紹,聽說雞肉沒有問題,但是腌制雞肉的調料是他們自己調的,罌粟殼就加在這里面。此外,這位老板表示,在西便門炸雞店停業的一個月里,每天都有很多人前來購買,并且咨詢什么時候開業,“有一個老顧客,他女兒之前每天都要吃他們家炸雞,家人隔幾天就來,說女兒就要吃這家,買了別家的炸雞,都說不是這個味。”
“別是上癮了。”這位老板說道。
食品中添加罌粟殼的35家餐企名單
5家餐企被移送公安機關并已提起公訴
20家餐飲企業被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10家餐企被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立案調查

淘寶賣櫻酥粉 宣稱讓人吃了還想吃

加入到火鍋、烤魚、炸雞當中的罌粟粉到底來源于哪兒,有知情人士稱,罌粟殼調料,在行內都稱櫻酥粉或回味膏。重案組37號探員發現淘寶上有售“櫻酥粉”,櫻粟粉,商家號稱這調料能讓顧客吃了還想吃。有專家表示雖然櫻酥粉的成分是否為罌粟籽粉末還有待檢測,但這可能是商家在打擦邊球。
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探員在阿里巴巴、淘寶網輸入關鍵詞“櫻粟粉”、“櫻酥粉”可搜出一系列火鍋、燒烤類食品添加劑,如櫻粟回味膏、櫻酥粉、英粟籽油、大可粉、回味膏等。他們的介紹中有類似“味道美!吃了還想吃!!”、“小吃飯店首選品,好的產品讓你的生意好到爆,暴增回頭客!好東西不解釋!”等宣傳語。
在各種調料店中,衡水櫻花調味品有限公司顯示專賣“櫻酥粉”,該公司出售十余種用于炸雞、砂鍋、燒烤、火鍋的櫻酥粉,價格在20-40元間。
產品詳情中寫著“產品香氣濃郁,所制成的菜品令顧客流連忘返,越吃越想吃。”
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探員以北京火鍋店的名義致電該公司。“我們的調料味道特別獨特,客戶吃了流連忘返是肯定的!”廠家稱在北京代理商挺多的,每月銷量也不錯,客戶反映很好,但對于櫻酥粉是否就是罌粟殼制成,廠家則三緘其口。
食品加入罌粟殼涉嫌欺騙他人吸毒罪
北京京潤律師事務所韓驍介紹,《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條【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罪】:非法買賣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所以,買賣、持有也分別構成犯罪。
公安部在《關于堅決制止、查處在食品中摻用罌粟殼違法犯罪行為的通知》中特別強調,飯店在食品中摻用罌粟吸引顧客的行為,屬于違法犯罪行為。該行為涉嫌欺騙他人吸毒罪,將面臨處最少管制,并處罰金,最高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的刑事處罰。
長期吃罌粟殼食品上癮如何索賠?
韓驍說,顧客可以依據《食品安全法》請求飯店賠償自己遭受到的損失。依據該法一百四十八條: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于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經營者追償。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新京報記者左燕燕 楊鋒 吳振鵬 李丹丹 實習生陳光 編輯 劉澤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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