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青報:這么多年,你都在做什么?
王娜娜:當年高考是2003年嘛,去南方打工后在工廠不適應,那年過年就留在河南了。那時候各種電腦培訓學校很流行,我就報了一個一年的培訓班學習平面設計。2005年在鄭州上班,一個打字復印接小廣告的夫妻店,每個月300元。我在那兒干到2006年才去一個正規點的小公司,工資漲到了800元。2007年10月我結婚,老公是洛陽人,于是2008年后我就去了洛陽。
北青報:現在的廣告店是你的嗎?
王娜娜:是我老公一個姐姐的,但是一直都是我們夫妻打理。我十幾年前受我的老師影響,一直想當一個被學生喜歡的英語老師,如果沒有這件事(被頂替上學),也許現在當老師的可能是我吧。
“我不想影響她的正常生活”
北青報:你知不知道羅彩霞?
王娜娜:知道(情緒激動),我從第一天見了那個記者,她就告訴我,2009年有個女孩叫羅彩霞,發現身份證被盜用,無法畢業。我還知道,羅彩霞現在也是個記者,有個央視記者告訴了我她的微信,她安慰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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