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晚間,萬科(000002.SZ)發布公告稱,萬科A股股票將繼續停牌。
公告稱,停牌期間,公司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的相關工作正常推進,取得了一定進展。但鑒于重組較為復雜,交易金額巨大,重組事項仍存在不確定性,公司A股股票將繼續停牌。
2016年3月12日,萬科與深圳市地鐵集團有限公司簽署了合作備忘錄。目前雙方重大資產重組工作小組正積極協商交易方案,推動中介機構開展相關工作,各方面工作有序推進。
不過截至目前,該重組事項仍存不確定性。萬科發布的公告稱,除地鐵集團外,萬科于2015年12月25日就擬議交易與另一名潛在交易對手方簽署了一份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作意向書。除上述潛在交易對手方外,公司還在與其他潛在對手方進行談判和協商。
此前萬科于3月17日舉行的公司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上審議通過了《關于申請萬科A股股票繼續停牌的議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A股股票因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繼續停牌至不晚于2016年6月18日。
萬科董事會秘書朱旭告訴澎湃新聞記者,萬科將于近日在董事會上對萬科與深圳地鐵的重組預案進行投票。
至于外界關心的大股東華潤和寶能對重組的態度,朱旭稱,目前華潤在董事會占有席位,可以在董事會表決。寶能尚未擁有董事會席位,只能在股東大會表決。
按照萬科6月14日發布的《關于召開2015年度股東大會的提示性公告》顯示,公司2015年度股東大會將于2016年6月27日下午召開,股東大會主要包括6項內容,但其中不涉及有關公司重組事項。
5月27日,深交所發布的《主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9號——上市公司停復牌業務》提到,公司應當維護證券交易連續性,審慎判斷停牌時間,不得以申請停牌代替公司及相關方的信息保密義務,切實保護投資者的交易權和知情權。其中第十五條指出,上市公司應當對停牌時間審慎評估,預計累計停牌時間將超過3個月的,應當在自停牌之日起3個月內召開股東大會審議關于繼續停牌籌劃相關事項的議案,議案應當至少包括所籌劃相關事項的內容、預計復牌時間和下一步工作計劃等內容。公司籌劃各類事項連續停牌時間自停牌之日起不得超過6個月。
值得注意的是,萬科自2015年12月18日下午開始停牌,到6月17日,萬科停牌的時間已達6個月,但上述深交所發布的備忘錄的執行時間自5月27日開始計算,因此萬科停牌的期限不受該備忘錄限制,除非萬科再一次申請停牌。但是,如果萬科重組失敗,就意味著在三個月內不能再以重大重組為由遞交停牌申請。按照推算,6月18日是星期六,因此萬科不會復牌,下一個交易日是6月20日。而且,雖然萬科應該于6月18日前發布重組預案及相關公告,但復牌需要向深圳交易所提出申請,深交所收到申請后,審批時間最長為10個工作日。
這也意味著,萬科的復牌時間并不是6月18日,而要等到深交所回復之后,預計會在7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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