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6月4日訊 昨日,中國銀保監會新疆監管局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
處罰書顯示,2018年4月至2019年6月,合眾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阿克蘇中心支公司通過編制虛假綠化費、銀保培訓會,虛假列支費用共計17.12萬元,實際用于其他用途。
上述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訂,以下簡稱《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根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的規定,新疆銀保監局決定對合眾人壽阿克蘇中心支公司予以罰款人民幣15萬元的行政處罰。對相關責任人,時任眾人壽阿克蘇中心支公司總經理的王燕、時任合眾人壽阿克蘇中心支公司銀保部經理孫向威均決定予以警告,并處罰款2萬元。
以下為處罰原文:
中國銀保監會新疆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新銀保監罰決字〔2021〕29號
被處罰單位名稱:合眾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蘇中心支公司
地址:新疆阿克蘇地區阿克蘇市迎賓路19號萬里花園F座5層
法定代表人:王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有關規定,我局對合眾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蘇中心支公司涉嫌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了調查、審理,并依法向你公司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你公司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經查明,你公司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
編制虛假資料
2018年4月至2019年6月,通過編制虛假綠化費、銀保培訓會,虛假列支費用共計17.12萬元,實際用于其他用途。
上述事實,有詢問調查筆錄、財務憑證及相關情況說明等證據證明。
綜上,我局決定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上述編制虛假資料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訂,以下簡稱《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根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公司予以罰款人民幣十五萬元的行政處罰。
你公司應在本處罰決定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持繳款碼在財政部指定的12 家代理銀行(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中信銀行、交通銀行、光大銀行、招商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興業銀行、平安銀行、華夏銀行)中任意一家進行同行繳款,并向我局提供繳款憑據復印件。逾期,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你公司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中國銀保監會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訴訟期間本決定不停止執行。
2021年5月25日
中國銀保監會新疆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新銀保監罰決字〔2021〕27號
被處罰個人姓名:王燕
職務:時任合眾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蘇中心支公司總經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有關規定,我局對合眾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蘇中心支公司涉嫌違法,你應承擔直接管理責任一案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并依法向你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你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經查明,合眾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蘇中心支公司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
編制虛假資料
2018年4月至2019年6月,通過編制虛假綠化費、銀保培訓會,虛假列支費用共計17.12萬元,實際用于其他用途。你作為時任合眾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蘇中心支公司總經理,對該公司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管理責任。
上述事實,有詢問調查筆錄、財務憑證及相關情況說明等證據證明。
綜上,我局決定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上述編制虛假資料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訂,以下簡稱《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根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予以警告,并處罰款人民幣二萬元的行政處罰。
你應在本處罰決定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持繳款碼在財政部指定的12 家代理銀行(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中信銀行、交通銀行、光大銀行、招商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興業銀行、平安銀行、華夏銀行)中任意一家進行同行繳款,并向我局提供繳款憑據復印件。逾期,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你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中國銀保監會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訴訟期間本決定不停止執行。
2021年5月25日
中國銀保監會新疆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新銀保監罰決字〔2021〕25號
被處罰個人姓名:孫向威
職務:時任合眾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蘇中心支公司銀保部經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有關規定,我局對合眾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蘇中心支公司涉嫌違法,你應承擔直接管理責任一案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并依法向你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你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經查明,合眾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蘇中心支公司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
編制虛假資料
2018年4月至2019年6月,通過編制虛假綠化費、銀保培訓會,虛假列支費用共計17.12萬元,實際用于其他用途。你作為時任合眾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蘇中心支公司銀保部經理,對該公司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
上述事實,有詢問調查筆錄、財務憑證及相關情況說明等證據證明。
綜上,我局決定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上述編制虛假資料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訂,以下簡稱《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根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予以警告,并處罰款人民幣二萬元的行政處罰。
你應在本處罰決定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持繳款碼在財政部指定的12 家代理銀行(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中信銀行、交通銀行、光大銀行、招商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興業銀行、平安銀行、華夏銀行)中任意一家進行同行繳款,并向我局提供繳款憑據復印件。逾期,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你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中國銀保監會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訴訟期間本決定不停止執行。
2021年5月25日
猜你喜歡
廣東省推出第二批5項青年民
德國物價創近三十年新高 通
網聯平臺:春節假期前5天處
個人養老金制度加速崛起 金
安徽省新增上市公司數創歷史
安徽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
政信投資集團在多地開展“新
女車主通過"團團車行"賣車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