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wǎng)財經12月16日訊(記者 王嘉浩)15日晚間,天海融合防務裝備技術股份有限公司(300008.SZ)發(fā)布公告稱,因2017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未按規(guī)定及時披露重要合同進展情況,收到證監(jiān)會下發(fā)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擬被罰共計145萬。
公告顯示,2021年1月25日,天海防務收到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被立案調查,日前,調查完畢,并收到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jiān)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經查明,天海防務涉嫌違法的事實有2017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和未按規(guī)定及時披露重要合同進展情況兩項。
據(jù)了解,2016年3月至2017年12月,天海防務全資子公司金海運涉嫌通過虛構相關游樂設施貿易業(yè)務,虛增金海運2017年營業(yè)收入6,144.32萬元,虛增營業(yè)成本2,197.89萬元,導致天海防務2017年年報涉嫌虛增利潤總額3,946.44萬元,占天海防務2017年年報利潤總額(21,728.41萬元)的18.16%。
在未按規(guī)定及時披露重要合同進展情況中,2013年3月26日,天海防務全資子公司與大連因泰船務代理有限公司簽訂了《28000CBM LNG運輸船設計、建造工程總承包合同》,合同總價共計5.6億元,占天海防務2012年度營業(yè)收入的210.1%。同日,大連因泰與佳豪科技作為聯(lián)合買方,與建造方大連中遠船務工程有限公司簽訂了《因泰型28000CBM LNG 運輸船建造合同》。3月28日,天海防務公告了上述總承包合同簽訂情況。但因大連因泰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2017年10月18日,佳豪科技與大連因泰達成交船主體變更意向,其后由大連因泰、佳豪科技、大連中遠簽訂《28000CBM LNG 運輸船交船主體變更的三方協(xié)議》,約定大連因泰將船東的全部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給佳豪科技,佳豪科技取代大連因泰成為船舶接收方。天海防務未及時披露上述達成交船主體變更意向情況。
此外,2015年6月15日,天海防務全資子公司佳船進出口同相關公司與美克斯海洋工程設備有限公司簽訂了《多功能工作船建造合同(1艘)(船號:DJHC8008)》和《多功能工作船建造合同(1艘)(船號:DJHC8009)》兩份船舶建造合同,合同金額共計1.16億美元,占天海防務2014年度營業(yè)收入的85.07%。6月20日,天海防務公告了上述船舶建造合同簽訂情況。但因美克斯海工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2017年8月20日,佳船進出口及相關公司和美克斯海工簽訂《美克斯海工自升式多功能工作平臺建造合同關于建造周期的備忘錄》,將DJHC8008船舶的交船日延長至2017年12月31日,將DJHC8009船舶的交船日延長至2018年4月30日。天海防務未及時披露上述延長交船期情況。
上海監(jiān)管局認為,天海防務的上述違法行為違反了2014年《證券法》第六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二款第十二項的規(guī)定,構成2014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所述情形。
在天海防務2017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的違法行為中,李露作為金海運時任執(zhí)行董事,實際負責金海運的經營管理,并提供資金用于上述游樂設施貿易業(yè)務,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王志宏作為金海運時任常務副總經理,負責相關印章保管,涉案相關銷售合同由其同意加蓋印章,且其提供個人銀行賬戶為上述游樂設施貿易業(yè)務所用資金走賬,為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翟宏玲作為金海運時任財務負責人,在涉案交易中指示向供應商付款及向江蘇環(huán)宇開具銷售發(fā)票,且其提供個人銀行賬戶為上述游樂設施貿易業(yè)務所用資金走賬,為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吉春林作為金海運時任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兼任天海防務副董事長,未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為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劉楠作為天海防務時任董事長、總經理,未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為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白雪華作為天海防務時任財務總監(jiān),兼任金海運財務總監(jiān),未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為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在天海防務未按規(guī)定及時披露重要合同進展情況的違法行為中,劉楠作為時任董事長、總經理,未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馬銳作為時任董事會秘書,未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上述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jié)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jù)2014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上海監(jiān)管局擬決定,對天海防務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四十萬元罰款;對李露給予警告,并處以三十萬元罰款;對王志宏、翟宏玲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二十萬元罰款;對吉春林給予警告,并處以十五萬元罰款;對劉楠給予警告,并處以十萬元罰款;對白雪華給予警告,并處以五萬元罰款。對馬銳給予警告,并處以五萬元罰款。
天海防務表示,目前生產經營情況正常,本次收到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涉及的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行為未對公司生產經營造成其他影響,同時將保留追究相關當事人法律責任的合法權利,切實維護上市公司利益和廣大投資者權益,并將在收到正式的處罰決定后及時披露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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