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網站近日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饒銀罰字〔2019〕6號)顯示,江西信州江淮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違反反洗錢法律法規規定。中國人民銀行上饒市中心支行對單位處以人民幣44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以人民幣1.5萬元罰款。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江西信州江淮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注冊資本為1億元。第一大股東為安徽桐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認繳出資額3500萬人民幣,持股比例35.00%;江西博達實業有限公司認繳出資額600萬人民幣,持股比例6.00%;江西饒電電桿實業有限公司認繳出資額600萬人民幣,持股比例6.00%;伊川縣百眾合金爐料有限公司認繳出資額500萬人民幣,持股比例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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