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貸等業務擴圍金融機構還需加強風險管理
其實,在銀監會的鼓勵和支持下,不少商業銀行已開始積極探索新型小微金融服務模式。
旭豪貿易公司遭遇的問題,已在去年年底借助華夏銀行推出的“年審制”還款方式解決了。該公司獲得1900萬元的貸款,期限為兩年,一年審一次,年審通過后貸款期限自動延長,大大降低了企業的融資成本。
同樣是年審通過后可自動延長合同,工行推出“網貸通”則借助互聯網,企業可通過網絡自助完成循環貸款申請。截至今年6月末工行“網貸通”余額已超過3000億元,已累計為6.3萬家小微企業提供了1.34萬億元的貸款支持。
“循環貸款、年審制貸款這些貸款品種以前基本上只對大企業。如果這些貸款品種能夠惠及小微企業,將對解決資金問題起到很大幫助。”郭田勇表示。
不過,銀監會特別強調,金融機構相應地加強貸款風險管理。“需嚴格設定續貸貸款業務開辦條件,必須是生產經營正常、財務狀況良好、信譽良好的企業。”王科進說,金融機構要加強貸前調查和自身內控,防止基層銀行信貸員利用續貸手段掩蓋不良貸款的真實水平。
相關閱讀
小微企業95%未與金融機構發生借貸關系
小微企業是國民經濟的生力軍,在穩定增長、擴大就業、促進創新、滿足群眾需求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統計顯示,截至2013年底,小微企業所占比重達到94.15%,中小企業每年貢獻約60%的國內生產總值和50%的國家稅收。
但自2008年金融危機以來,中國經濟增速下降對小微企業沖擊巨大。伴隨經濟周期的下行,小微企業更易出現經營困難。原材料價格上漲、勞動力成本上升、市場需求下降、企業應收賬款和壞賬率的上升等,最后都歸結為企業的財務問題或資金問題,在導致融資需求上升的同時也增加了融資難度。
國家發改委中小企業司原司長王遠枝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商業銀行在貸款流程、風險防控等方面,最初都是按照大企業的需求設計的,不適合小企業的需要。小微企業缺少抵押資產,管理不夠規范,往往不能符合商業銀行的風險控制要求。
“近年來,我國政府在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有企業反映融資困難。由于銀行給小企業貸款在成本上不劃算,他們缺少增加小微貸款的內生動力。”他說。
“雖然政策不少,但由于存在思想認識不足、政策落實不到位等情況,很多文件都只停留在原則的層面上,并沒有實際的推行措施。”王遠枝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