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1月21日電 (張尼)“60歲左右的老年人目前是中國農村的主要勞動力,由于生活負擔沉重,這一群體面臨多重養老困境,應當建立"一主多元"農村養老制度,解決農民養老難題。”中國小康建設研究會專家智庫委員會專業主任趙強社21日在北京表示。21日,由中國小康建設研究會主辦的“中國社會養老創新發展論壇”在北京舉行,來自民政部門、養老產業的眾多專業人士參會,就“中國式養老”議題展開探討。
趙強社在論壇上介紹說,相關調查數據顯示,中國農村老年人生活存在諸多困境。其中看病、買菜、購買生活用品、料理家務等這些原本普通家庭養老能夠承擔的事宜,現在都變成農村老人生活中的困難項目,僅依靠家庭養老已經不能滿足需求。
今年5月發布《中國家庭發展報告(2015年)》顯示,28.9%的城鎮老年人感覺養老目前沒有困難,而農村則低于城鎮13個百分點。47%的農村老人認為錢不夠花,42.3%認為病痛較多,均高于城鎮超10個百分點。
趙強社分析稱,傳統觀念弱化以及家庭責任轉移令農村老人生活壓力增加,農民工外出打工,轉由留守老人負擔家庭責任,特別是在照料孫輩上投入大量精力,這令農村老人生活負擔加重。
此外,農村老年人無法從繁重的勞作中解脫也成為目前的普遍現象。《2014中國農村養老現狀國情報告》顯示,54.6%的農村老人還在從事職業性勞動。趙強社分析稱,農村仍采取傳統的家庭經營模式,60歲左右的老人仍然是農村生產活動的主要勞動力。由于經營方式固化、農村規模經營水平差,導致農民并未從土地上徹底解放出來。
另外,由于農村宅基地、承包地等用益物權不能給農民帶來收益,農民無財產性收入。土地資源要素不能進行市場配置,因而不能在市場上自由流動,農民以土地作為生活保障的權益不能體現。
針對農村老年人面臨的養老困境,趙強社提出應當發展“一主多元”的養老模式,即在加強家庭養老為主模式的同時,要完善社區養老、制度養老、社會機構養老、醫養融合以及土地養老等制度。
趙強社特別強調,農村社區養老機構建設是建設新型農村社區的必要條件,需要在社區搭建基本公共服務平臺。針對尚未建成新型農村社區的地方,應積極探索村級互助幸福院,在這種模式下,老人在村級互助幸福院統一就餐、活動。同時他也強調,因為養老事業是一項“民心工程”,政府不可把養老機構一味交給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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