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改革已經走到了關鍵的十字路口,作為經濟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金融制度的改革自然也是應有之義,復雜的金融活動使得現代金融的系統性風險防范問題愈發凸顯,更使得改革愈發迫切。
前不久剛剛結束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指出要對中國現行的金融監管框架進行改革,“加強全方位監管”。習近平主席在對“十三五”規劃的說明時進一步指出,要“改革并完善適應現代金融市場發展的金融監管框架”,以“加快建立符合現代金融特點、統籌協調監管、有力有效的現代金融監管框架,堅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無論是改革信號的釋放,抑或是現實金融活動的需求,都意味著中國現行的金融監管模式必須由分業監管向統一監管進行跨越。那么,中國既有的金融監管框架有何問題?需要我們進行如此的改革?而統一監管方向下改革的路徑選擇又是怎樣的?
長期以來,中國對金融機構的監管都是遵循著“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原則進行的,即在央行負責貨幣政策制定、宏觀經濟調控與金融秩序穩定的同時,由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三會”分別對銀行、證券、保險等三類金融機構進行歸口監管,彼此互不干涉。該模式曾較為成功地運行了十幾年,可時至今日,卻已經無法適應中國的金融現狀。主要有三方面原因。首先,在金融混業經營已經成為大勢所趨的背景下,繼續分業監管的思路已不再現實。盡管長期以來,中國的金融機構只被允許分業經營,但是現實中的金融實踐卻早已突破了這一限制。且不論光大、中信等金融集團已經通過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在事實上實現了混業經營,僅就近年來蓬勃發展的跨領域、跨機構的金融創新活動(如銀行資金借道信托進行股權投資)也對分業經營限制有所突破。
其次,分業監管造成監管機構之間協調性不足與監管空白。一方面,由于分業監管模式下,銀、證、保“三會”監管范疇既定,在新興的金融創新活動出現需要監管時,三家行業監管機構往往容易出現彼此推諉的現象,進而造成監管空白。前文提及的銀行資金借道信托進行股權投資的現象就長時間處于監管空白,造成了中國巨大規模的影子銀行,形成了一定的金融風險;另一方面,三家各行其是、各管一頭的監管模式使其在面對突發的金融事件時,極易出現決策遲緩、協調不一的問題。2015年上半年的資本市場波動所暴露出來的監管問題即為明證。
最后,從國際經驗看,各國金融監管體制的演變均不同程度的呈現出“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局面,我們也必須因時因地的適應金融創新和發展中復雜多變的形勢并及時調整監管模式。就中國今天的情況看,我們認為適合于探討統一監管、協調有力、步調一致的監管模式,因為未來我們將實行交叉持牌,踐行功能監管,放開金融準入,建立一個證券、基金、保險、銀行多牌照的包容體系,基于此,我們今天適合于適從“分”向“合”的轉型。
在確立了統一監管的改革目標后,隨之而來的問題就變成,統一的金融監管機構究竟如何設立?目前已有的思路大體有兩類:一種聲音認為應該合并“一行三會”,建立一個大的金融監管委員會,這種意見的代表即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尹中卿;另一種意見是保持央行獨立性,由“三會”組成金融監管總局。在筆者看來,后一種觀點是比較中肯的。畢竟,不同于“三會”的純粹監管機構的定位,央行承擔著貨幣政策制定、宏觀經濟調控與維護金融穩定的職責,不宜過多插手現實中的金融監管活動。所以,筆者認為,不宜籠統地將“一行三會”進行合并,而應保持央行的獨立性,使其將精力放在人民幣幣值穩定的維持與存款保險制度設計等大政方針方面,同時,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三會”監管的基礎上設立金融監管總局,統一協調三者的關系。
那么,是不是成立了金融監管總局,實現了“三會”合并,就能夠達到保障國家金融穩定,實現國家金融安全的目的呢?筆者認為,并非如此。在目前國際政治格局多極化的大背景下,荷槍實彈的戰爭威脅被大幅度降低,大國間的角力更多是通過看不見的“軟戰爭”——貨幣戰爭與金融戰爭。依靠于金融及衍生工具,經濟上的金融戰瞬間即可實現敵對國或競爭國的財富及權力轉移,用最小的代價、最短的時間完成用軍事手段難以實現的戰略任務,實現戰爭的終極目的。所以,在金融安全成為國家經濟安全關鍵所在的背景下,我們應高度重視金融安全,應該仿照國家軍事委員會建立國家金融安全委員會(簡稱國家金委),由央行、金監局、發改委、財政部、商務部、國資委、外管局等相關的金融機構共同參與,對資本金融與貨幣金融市場的開放、外商投資、國有資本戰略布局方面共同協商、統一步調。具體操作方面,可以考慮將國家金融安全委員會設置在中央國家安全領導小組下,與國家軍委共同成為中央國家安全領導小組的兩大支柱。但是必須注意的是,不同于已有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家金委集中力量解決國家金融安全問題,而國安局則是更大層面的安全機構,統管軍事、外交與情報方面的工作,不可一概而論。
金融業的健康穩定是一國經濟發展的重要保證,金融安全更是國家安全的重要部分。時至今日,面對日益復雜的金融現實以及金融與實體經濟愈發密切的關系,中國的金融監管體制改革已經是下一步經濟改革無法回避的問題。只有通過建立統一監管的模式,我們才能根本上實現金融安全與金融穩定,促進實體經濟的發展,為中國的經濟發展、大國崛起打下一塊堅實的基石。(作者劉紀鵬系中國政法大學資本金融研究院院長,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副會長;作者林蔚然系中國政法大學資本金融研究院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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