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喬先生翻看妻子的照片。妻子身份證上的地址是長春,警方則告訴他,她留下來的身份證是假的 新文化記者 王強 攝

喬先生來長春尋找“妻子” 本組圖片 新文化記者 王強 攝

這個身份證是假的
喬先生8日晚從天津匆匆來到長春,在永昌路附近找了家小旅店住下,行李中最重要的是一個小袋子里裝的一沓相片和一個老舊的一代身份證。此行他是要尋一個與他曾一同生活了8年的女人。但到了長春,民警一看就說,這身份證是假的。8年的生活,難道是一場騙局?
想和她結婚 她不肯回老家
2008年,喬先生在天津一家工廠打工,偶然在網上認識了一個自稱張藝凡的女孩,“她說她是1982年的,比我大三歲,在保險公司上班。”同在天津生活,讓這段網戀迅速升溫,走進了現實。“我們兩個在一起后,她就辭職了,跟我一起開了一家快餐店。”喬先生工作起來很賣力,很快店就走上了軌道,兩個人的感情也日漸深厚。只有24歲的他想與她組成一個家,可談到見家長,論婚嫁,她卻翻了臉,“她說,她十幾歲的時候媽媽去世了,她爸爸又娶了一個妻子,那個后媽還帶了一個孩子,兩個人欺負她,她很恨她爸爸。”在張藝凡的口中,她是因為恨才逃離了家,不管是什么原因都不可能再回家認父親。所以,她沒辦法拿到還在家中的戶口本,沒辦法跟他領結婚證,但愿意跟他辦酒席。喬先生心疼她的遭遇,就遂了她的愿,只是帶她回了自己的老家,辦了一頓酒席,就這樣生活在了一起。
大吵一架后 妻子失蹤了
喬先生說,回想這8年生活,他們與普通夫妻沒有不同,在家中,做主的都是張藝凡,兩人很少吵架。
“(2015年)12月31號,我跟她吵了一架,確實挺兇的,但是我認為不至于就離家出走啊。”吵架的起因是喬先生的母親需要上保險,需要1萬元,喬先生回家與張藝凡商量,沒想到她不同意,“這些年,我也沒給我媽拿過多少錢,就1萬塊錢,也不多,但是錢都是她在管,她不給,說要給最多給5000塊。我就生氣了。”喬先生說,開店這幾年連流水自己都沒看過,根本不知道兩人有多少共同財產,“但是1萬塊錢,肯定是有的。”爭吵后他也沒去哄她,而是回了母親家。
元旦,他在母親家中度過,當他再回到自己家時,發現她不見了,手機沒有帶走,身份證沒有帶走,只是家里的錢沒了。“她在天津也沒什么朋友親人,身份證是過期的,她能干什么去呢?”可過了幾天,喬先生發現,妻子似乎是真的失蹤了。
種種細節指向她在長春
“她的身份證是2001年的,地址是長春市朝陽區永昌路。早就過期了,之前她曾說要是回到長春,第一件事就是把新身份證辦了。我就想,她是不是回到長春了。”喬先生說,張藝凡口音確實是東北的,而且他曾聽到過她與一個長春來的廚師聊天,言語中能聽出來對長春十分熟悉,“她有一個存折,地址也是長春的。她還有在長春拍的照片,2000年在凈月潭。”
而另外一個細節,讓他更加確認她應該是回到了長春。“我在電腦里看到很多她瀏覽過的網頁,都是長春的租房信息,還是那種商住兩用的,都是最近查的。”正因如此,喬先生才跟姐夫匆匆來到了長春。
調查
身份證是假的,名字呢?
1月9日,新文化記者見到了喬先生,“她失蹤以后,我在天津報警了的,但是民警說這不算失蹤,不能給立案。”喬先生說。記者隨后聯系了張藝凡身份證上地址所屬的派出所,派出所民警看到身份證就告知喬先生,這個身份證是假的。民警又通過系統查詢了一下身份證號,顯示查無此號,民警又再次查詢“張藝凡”三字,發現省內僅有6人叫此名字,其中5人為女性,皆與喬先生提供的照片不符。
推測
種種跡象顯示 出走早有預謀
民警分析,喬先生在敘述中提到,該女子從未用自己身份證辦過銀行卡,家中支出、收入均是現金,而當喬先生銀行卡中金額達到1萬元后,她就立刻提出現金放在家中,表明她自己的真實身份不可泄露,且隨時都可帶現金出走。另外,不領結婚證,生活8年不要孩子,很有可能是懼怕要身份證明,也怕孩子出生自己無法放手。提前查詢出租房屋,多次提到要補辦身份證明,很可能是在對喬先生進行心理暗示,表示自己一旦出走,要到長春來找,但這同時也說明,她可能早就想好要走,吵架只是煙霧彈。“她可能是早有預謀,這樣推測,女子可能根本不在長春。”民警表示。
新文化記者 石竹
尋找如果見過她 請告訴我們
“我還是想找到她,讓她跟我回去一起生活。”喬先生說,8年生活,讓他此時不想計較太多,只是想再見到她。9日下午,因為社區工作人員也無法幫助到喬先生,喬先生和姐夫選擇先回天津,等待消息。他說,也許她想通了還會回去的。如果你見過這個女子,或者你認識她,請撥打0431-96618聯系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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