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馬維輝 北京報道
伴隨著霧霾再次肆虐,化工產品石油焦突然被推上了風口浪尖。
2016年歲末,一篇題為《中國正偷偷燃燒一種比煤炭更骯臟的燃料》的文章被傳開;元旦過后,署名為“英達姐姐”寫的“霧霾真相”又開始在社交媒體流傳。兩篇文章都把矛頭對準了石油焦,均表示,因為“偷偷”燃燒這種比煤炭更“骯臟”的燃料,中國在治理空氣污染方面的努力將有可能功虧一簣。
隨后的媒體報道顯示,前一篇文章實際是2014年的舊聞,后一篇文章也并非英達姐姐所寫。《華夏時報》記者多方調查采訪發現,燃燒高硫石油焦的確可能對大氣環境產生較大影響,監管層對于這一能源品種也幾乎沒有針對性的政策關注。不過,在導致霧霾發生的各項因素中,石油焦還不足以構成其主要原因。
大量進口
石油焦,從外形上看是一種不規則的黑色塊狀或顆粒,其本質是一種固體碳材料,90%的含量為碳元素,3%-6%則是硫。它是石油精煉過程中產生的一種副產品,原油經蒸餾將輕重質油分離后,重質油再經熱裂轉化就能形成石油焦。
作為一種化工產品,石油焦在中國一直存在,主要是用于電解鋁、冶煉行業的電極導電原料。直到2009年,伴隨中國逐漸成為世界最大的能源消費國,煤炭等能源價格達到頂峰,石油焦作為燃料的用途才被慢慢開發了出來。
卓創資訊分析師孫曉龍告訴《華夏時報》記者,在玻璃行業,石油焦可以替代燃料油。燒玻璃所需的燃料油熱值約在9000大卡/千克,價格約為5000元/噸;而石油焦熱值能達到8000大卡/千克,價格最高也只有2000元/噸。而在發電、水泥、鋼鐵等行業,石油焦則可以替代煤炭。相比煤炭約4500大卡/千克的熱值,石油焦8000大卡/千克的熱值是其1.7倍。而在2008年,煤炭價格約為800元/噸,石油焦則只有350元/噸。
從2009年開始,石油焦進口量逐漸上升,從2008年的85萬噸跳漲到了2009年的324萬噸。2013年,進口量達到頂峰,全年932萬噸,7月單月的進口量就有124萬噸。隨后高位下降,到了2014年8月,單月進口量就只有8萬噸了。再往后,進口量又逐漸回升,2015年全年達到了584萬噸。
孫曉龍表示,進口量之所以下降,是因為2013年以后環保的要求越來越嚴,下游開始轉型,玻璃企業不再燒石油焦,改用天然氣了。石油焦貿易商被迫轉型,開始在國外尋找中低硫石油焦的資源,然后進口量才慢慢有所恢復。此外,價格波動在其中起了作用,現在最便宜的石油焦也要800元/噸,煤炭則下跌到500元/噸以內,石油焦作為燃料不再具備價格優勢;反倒是作為電解鋁、冶金行業的原料時價格能達到1300-1400/噸,所以大部分品質好的石油焦都用作原料了。
會污染環境嗎?
中國環境科學院研究員柴發合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由于石油焦硫含量高、二氧化硫產生濃度較大,如果治理不到位,作為燃料使用會對大氣環境質量產生一定影響。
中德可再生能源合作中心執行主任陶光遠告訴本報記者,石油焦和煤炭一樣,可以燒得很臟,也可以燒得很清潔。理論上講,無論企業使用哪種燃料,排放標準都是一樣的。只要監管到位,都可以做到環保無污染。
不過,現實情況卻總是和理想存在一定差距。華東理工大學潔凈煤技術研究所代正華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在脫硫方面,國內的大電廠、大企業應該都沒有問題,但小企業由于相對投資成本較高,可能存在排放不達標的情況。
“如果在循環流化床鍋爐里燒,加上石灰石還好,就怕小鍋爐燒。”業內人士表示,“企業為了降成本也是拼了,有些小企業會算賬。”
1月3日,環保部第三督查組在對本輪重污染天氣應對情況進行督查時還發現,廊坊市勝芳鎮一家從事玻璃表面簡易加工的小廠既無營業執照也無任何環保手續,使用簡易煤爐,黑煙直排。
磐石環境與能源研究所主任趙昂告訴《華夏時報》記者,2007年時,美國環境保護署也關注到了石油焦的污染問題,并牽頭發布了一份關于石油焦潛在環境和健康風險評價報告,得出的結論是“石油焦并不會造成嚴重的環境和健康影響”。
“在美國的監管條件下,石油焦對環境和健康的影響可能是有限的,或者不具備與用煤相比更大的風險,但是換在中國的監管環境和生產條件下,我們就不好評價了。”趙昂表示。
不過,相比煤炭每年接近40億噸的消費量,石油焦每年3300萬噸的消費量顯得非常小。陶光遠表示,石油焦在局部是一個問題,值得引起環保部門的重視,但它還不是霧霾的主要原因,不應該過分渲染,造成恐慌。
監管不足
公眾對于石油焦的恐慌,或許不全在于它的污染,而是在于“失控”。
作為一個小眾的能源品種,即使對能源專家來說,了解石油焦的也不多。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一位研究員就對《華夏時報》記者坦言,自己不了解石油焦,因為它在能源結構中占比太小了,一般都不會關注。
中國綠發會法律部負責人王文勇向本報記者表示,2015年,他們曾經試圖調查石油焦的污染狀況,但發現這方面幾乎沒有公開的信息,給三大石油公司發函要求信息公開,也都不太配合,最終調查不了了之。
清華-卡內基全球政策中心駐會研究員王韜曾經撰文指出,中國決策者們尚未充分意識到石油焦的快速擴散,中國石油焦消耗數據不足,而且遠遠不夠透明。而在進口方面,石油焦目前仍然不屬于限制進口的商品之列,也不存在配額的限制。
過去,關于石油焦管理幾乎沒有針對性的政策。直到2015年8月,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二次修訂案中才明確規定,2016年禁止進口、銷售和燃用不符合品質標準的石油焦。
2016年12月22日,國家能源局和環保部又聯合發布《關于嚴格限制燃石油焦發電項目規劃建設的通知》,要求京津冀魯、長三角、珠三角等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和重點城市,禁止審批建設自備燃石油焦火電(含熱電)項目。
趙昂表示,監管層應該知道石油焦在國內的應用情況,而對石油焦的污染監管其實跟煤炭沒什么兩樣。理論上講,也沒有必要每個能源品種都制定單獨的政策,只要有一個普遍適用的排放要求就行了。他認為,“重要的是執行。現在的問題是,對石油焦和煤炭使用的監管仍然不足,以后的監管力度一定要加大。”
一位發改委人士也表示,雖然公眾對于石油焦的認識還存在諸多誤解,但高硫石油焦確實應該禁止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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