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楊志勇:重要的是降低企業的各類負擔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 楊志勇
最近一段時間,關于企業稅負問題引起了社會熱議。“死亡稅率”的說法顯然是夸張的,但企業負擔確實是個嚴重的問題,需多方協力加以解決。
企業負擔重的另一面是高成本問題。2017年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化之年。“降成本”當是改革的重要內容。顯然,降成本是任何一家追逐利潤的企業本來都會努力去做的。只要是真正的市場主體,都不會放過降成本的機會。企業所能降的成本是企業內部的生產經營成本。企業效率有高低,這決定了不同企業的成本不同,也決定了即使外部條件一樣,不同企業也有不同的命運。屬于具體企業個性化的負擔問題,或者更準確地說,這些屬于市場主體應該自己解決的問題,不是“降成本”改革和政策的著力點。“降成本”應該在企業能力之外著力。
稅負肯定會構成企業成本的一部分。中國以間接稅為主的稅制結構,與以直接稅為主的稅制結構相比,肯定會讓企業感受到更多的稅收負擔。但是,從總體上看,中國狹義的宏觀稅負(只算稅收)在世界上也只能是中等偏上的水平。而且,過去幾年,中國一直在實行積極財政政策,企業研發加計費用扣除,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中小微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等等,無一不是在減稅。“營改增”試點也一直在強調減稅,特別是新增不動產進項稅額抵扣更是屬于實實在在的減稅政策。必須承認,政策從出臺到最終落地,讓企業真正感受到減稅所帶來的實惠,可能需要一段時間。這提醒我們,減稅政策一定要結合有效的配套措施進行,否則政策預期落空就可能產生更多的負面效果。減稅是相對而言的。企業感受到的是實際稅負,因此,所有用名義稅負進行測算的減稅政策有必要重新加以評估。
狹義的稅負問題相對容易應對。稅收征管比政府的非稅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等,要規范得多,嚴格得多。我們可以預期,隨著稅制改革的深化,減稅政策的進一步落實,狹義的稅收負擔會更加合理。
企業稅收之外的負擔是最值得我們關注的。眾所周知,房地產價格的高企最終會在房租上得到充分的體現。雖然不是所有企業要承受同樣高水平的地租,但是地租吞噬企業利潤問題不可小覷。實體企業為房地產行業集體打工問題不能不加以重視。長此以往,所有的投資者都期盼著成為收取地租的寓公,那么一個社會發展所需要的創新到哪里去追尋呢?從表面上看,不少制造業企業享受到招商引資所帶來的低地租收益,但是,企業所雇傭的員工又哪能不考慮住房支出呢?
從表面上看,地租收入流向了房地產企業,但從根源上看,導致這種現象發生的根源在土地財政模式上。以賣地為中心的土地財政模式,使得各級政府只要有機會,就可以憑借土地實質上的地方所有制為自己謀取盡可能多的租金收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實施,需要的是降低地租在社會收入中的份額。土地資源本來就是大自然賜予的,真正創造財富的人的勞動,應該讓創新能夠分享更多份額的收入。對于中國來說,這也是經濟結構優化和產業升級所必需的。
這幾年,政府取消了許多收費和基金項目,無疑這大大降低了企業的負擔。但是,僅此還是不夠的。從現實來看,各種行政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收入項目,需要逐一打開,分析這些收入項目是否還有必要存在。現實中的“收支兩條線管理”并不妨礙具體支出與特定收入的相互掛鉤。收入與支出應該有什么樣的對應關系,需要一一分析。政府性基金收入項目更是專款專用,但一些項目的設立年頭已久,多次續期是否還有必要,不能不深入討論。在特定時期,特定的政府性基金收入項目保障了必要的公共服務的提供。而當公共服務提供所需要的基礎設施已經較為完備,或者稅收收入完全能夠滿足支出需求的時候,那么這樣的政府性基金項目就應該退出歷史舞臺。行政性收費同樣如此。政府支出與各類收入應該對應。各類預算收入應該盡可能統籌使用。國企分紅和利潤收入就應該更多地用于公共服務支出,由此可以降低征稅收費和基金征收的壓力。
現實中企業的負擔有相當部分是隱形的。它們以市場服務收費的形式存在,企業支付價格從而享受到一對一的服務。形式上的公平不能掩蓋實質上的不公平。一些行業協會的收費,并不是隨行就市的收費,而代表的是協會背后的政府部門的力量。這樣的行業協會,實際上是獨家壟斷經營,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行業協會,收費時大有占領高地,振臂一呼,就要企業響應之感。解決這種問題需要切斷行業協會與政府部門之間說不清道不明的關系,需要的是政府職能的轉變。
有些收費項目不是行業協會在操辦,甚至是以企業或中介機構的市場化業務的形式存在的。但是,這類企業或中介機構可能是所謂“潛規則”的具體執行者,背后仍然是政府部門或某些官員的力量。說穿了,這里仍然是權錢交易,只不過交易不再是企業或中介機構與官員之間直接進行的,甚至要從這里順藤摸瓜一下子還不一定能夠找得到。但是,交易各方心知肚明。解決這種問題,需要的同樣的是政府職能的轉變。
市場化改革不充分,也讓一些企業在市場活動中利用自身壟斷或準壟斷地位,收取高額費用,而增加一般企業的負擔。能源資源產品和一些公共服務高定價的背后,會讓企業負擔加重,這里需要的是價格體系的理順。融資難融資成本高問題的背后,有金融業市場化程度不夠的因素,這里需要的是放松金融規制。
從解決問題的途徑來看,我們可以試著去解剖企業的各種負擔,去尋找企業的各種支出的真正去處。當沿著這個方向去做的時候,我們可能會發現,一般的企業對有影響力的部門、行業協會、金融機構等又豈敢說三道四?而當等到問題發生時,往往是企業已經無法承受了,企業可能就會進入快速死亡通道。因此,解決問題之道仍然在政府職能的轉變,必須以政府主動改革取代各種“倒逼式”改革方案。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作為市場細胞的企業,不能因為企業之外的各類負擔太重而無法很好地生存和發展。我們不能陷入無畏的爭論:這項負擔高嗎?那項負擔高嗎?都說不高,都說自己不是讓企業不能生存的因素,可是即使是很低的標準,數量多了,積少成多,結果會是什么?正常情況下,一根稻草壓不死企業,一捆稻草壓不死企業,可是,企業的負擔已經很重了,再加一根,再加一捆試試。在國內外經濟環境日趨復雜的今天,政府應該與企業同在。重要的是降低企業的各類負擔。沒有企業,就沒有稅收收入。(編輯 祝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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