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綜合改革試點啟動 或改變行政管理“九龍治水”格局
本報記者 王峰 北京報道
導讀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知識產權綜合管理改革試點總體方案》,要求以實施知識產權綜合管理,實行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提升知識產權管理水平為導向進行地方試點。《方案》從三個方面提出了試點主要任務,即建立高效的知識產權綜合管理體制,構建便民利民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提升綜合運用知識產權促進創新驅動發展的能力。除此之外,《方案》還要求加大知識產權領域簡政放權力度。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知識產權綜合管理改革試點總體方案》(下稱《方案》),要求以實施知識產權綜合管理,實行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提升知識產權管理水平為導向進行地方試點。
“知識產權行政管理職能、部門分散是個長期問題,我國其他領域的行政管理中也存在‘七龍治水’、‘九龍治水’問題,但知識產權領域更加突出。”北京外國語大學法學院教授叢立先告訴記者。
《方案》從三個方面提出了試點主要任務,即建立高效的知識產權綜合管理體制,構建便民利民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提升綜合運用知識產權促進創新驅動發展的能力。
知情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目前已有城市進入試點名單,試點將是對已有地方探索的總結和再突破。在此之前,深圳、上海浦東等地已嘗試在當地實行專利、商標、版權行政管理的“三合一”或“二合一”改革。
除此之外,《方案》還要求加大知識產權領域簡政放權力度。多名知識產權行業協會、注冊代理機構人士告訴記者,這瞄準了以往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存在的病灶,符合知識產權促進創新驅動發展的方向。
地方探索需頂層設計保障
《方案》在2016年12月5日的中央深改組會議上審議通過,旋即由國務院辦公廳于2016年12月30日印發,并于近日公布,其“落地”速度可謂罕見。
事實上,這不僅事關知識產權強國建設,更涉及深層次改革。《廈門日報》一篇文章披露,《中央深化改革領導小組2016年工作要點》將知識產權綜合管理改革試點列為政治體制重點改革任務。
“我國多個領域的行政管理體制都存在多頭管理的問題,但知識產權領域更為突出。”北京外國語大學法學院教授叢立先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比如,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組織協調全國保護知識產權工作和專利工作;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內設商標局和商標評審委員會,負責商標工作;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版權局)負責著作權工作;農業部和林業局負責植物新品種工作;農業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負責地理標志工作;海關總署、商務部、文化部等部門也分別承擔相關工作。
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發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員王淇介紹,全世界實行知識產權制度的196個國家和地區當中,有將近55%的成員國實施的是專利、商標“二合一”的模式。有將近40%的成員國實施的是“三合一”的模式,只有包括中國在內不到10個國家采用三部門分散管理的模式。
這種情況下,我國建立了多部門協調協調機制,《方案》也提出“加強知識產權工作領導協調機制”。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宋世明撰文介紹,遺憾的是,我國在知識產權領域存在三種協調機制,即“推進使用正版軟件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協調機制、“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協調機制、“國務院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協調機制,而且三個協調機制的辦公室還是分設在三個不同部門。
“另外的癥結是,名義上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組織協調全國保護知識產權工作,但這是一個副部級部門,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很多是正部級部門,造成其協調能力有限。”叢立先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
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體制同樣存在職能分散的問題,但已有地方進行了探索。比如2014 年,上海浦東新區在自貿區率先探索建立專利、商標、版權“三合一”的知識產權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機構。深圳也將知識產權的執法權統一歸于市場監管部門等。
2015年,湖南省長沙市開始探索“三合一”管理,知情人士介紹,但相關主管部門以長沙市集中職權的改革不合法為由反對,目前長沙市試行的是“二合一”管理。
王淇撰文指出,在底層方案取得局部的、階段性改革成果之后,便需要中央的頂層設計與之相互協調匹配,為之提供總體架構,使其獲得方向指引和統領保障。
《方案》可謂恰逢其時,但其僅做出宏觀規劃,提出“科學劃分知識產權部門政策引導、公共服務、市場監管職責,探索有效可行的知識產權管理體制機制”。
加大簡政放權力度
《方案》除了在權力層面進行綜合管理體制探索外,還要求加大簡政放權力度。
“從國際慣例來看,知識產權普遍被視為私權,所以應該盡可能減少知識產權領域的行政審批,加強行政執法等事中事后監管。”叢立先說。
《方案》提出,“放寬專利代理機構準入條件限制,加強知識產權服務機構事中事后監管,完善執業信息披露制度”。
一名專利代理機構負責人告訴記者,“國家規定成立一家專利代理機構需要有三名以上有專利代理人資質的人員,但獲得資質的國家考試的通過率相當低,以至于這個行業人才奇缺。很多人獲得資質后,直接被大的機構挖走,造成小型專利機構生存困難。”
“這種情況下出現了一些‘掛羊頭賣狗肉’的現象,一些從業人員具備專業能力,但由于沒有獲得專利代理人資質,只能注冊成立版權、商標等注冊機構,暗中從事專利代理業務。”上述人士說。
《方案》還提出,“整合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資源,優化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供給,實現知識產權信息等各類服務的便利化、集約化、高效化。”
作為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我國有文字、音樂等5家著作權協會。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總干事張洪波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作為文字作品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文著協的職能不同于一般民間社團。
“改革中,將提高服務會員以及其他權利人和版權產業的能力和水平,發揮專業優勢,履行法律賦予的報刊轉載和教科書選文稿酬收取轉付的法定職能,推動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順應中央關于媒體融合的要求,建立網絡轉載稿酬轉付和網絡監測維權平臺,提高版權公共服務能力。”張洪波說。
《方案》還提出“大力推行知識產權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制度,并實行動態管理”。有業內人士建議,應以立法形式對上述清單進行列舉。
(編輯: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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