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近日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穩健醫療(崇陽)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規定的醫療器械案》(鄂藥監咸械罰〔2021〕1 號)顯示,2021年1月22日,穩健醫療(崇陽)有限公司向國藥樂仁堂河北醫療器械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醫用一次性防護服”,批號202101097,經河北省藥品醫療器械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環氧乙烷殘留量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GB19082-2009)規定。
穩健醫療(崇陽)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規定的醫療器械的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2017年版)第六條的規定,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2017年)第六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湖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給予其罰款,公司已于2021年8月19日主動履行完畢。
經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發現,穩健醫療(崇陽)有限公司為穩健醫療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穩健醫療”,300888.SZ)全資子公司。穩健醫療于2020年9月17日在深交所掛牌,公司2021年半年報顯示,穩健醫療(崇陽)有限公司原名“崇陽穩健醫用紡織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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